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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27  

						              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泰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相关人员汇报

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

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刘 炜)              (易   铭)            (田韶鹏)




                                             2019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