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关于增加2020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 2020-102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一)增加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1、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
计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在此额
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等
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
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30)。
2、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
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
信申请,并同意以公司房产、土地、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
1/3
反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有效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在各授信银行办理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为提高工作效率,
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银行发生上述业务
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3、本次调整后,公司预计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含等值外币)。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为准。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
公司尚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抵押情况 担保情况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农业银行随州丰汇
10,000 万元 公司名下房产 制人喻信东先生、王丹女
支行
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公司名下土地使
交通银行随州分行 6,500 万元 制 人 喻 信 东 先 生 提 供连
用权
带责任担保
汉口银行随州分行 6,200 万元 公司名下房产 -
建设银行随州分行 2,000 万元 - -
邮政储蓄银行随州
14,000 万元
分行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6,000 万元 公司名下房产
招商银行武汉分行 5,000 万元
合计 49,700 万元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喻信东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31.68%的股份。
王丹女士,是喻信东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3
截至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7.32%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豁免
本次授信的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和王丹女士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交
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关于豁免按
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事项是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安排,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
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喻信东先生和王丹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
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
的支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