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26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
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
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
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董事会办公室
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持股数相同的,以登记的先后为发言顺
序。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
1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
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
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大会不保证
提供会议文件和席位。会议签到迟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可以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
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4 日 14 点 00 分
(二)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6 月 4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 1131 号泰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代表
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三)董事会秘书主持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并进行回答;
(六)投票表决、计票;
3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4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和 2020 年 6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
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6
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5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二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
理公司非公开发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和 2020 年 6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上
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
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 年 6 月 14 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6
号)。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
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