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1-07-20  

                                              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
                     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泰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6 号)文件的核准,泰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晶科技”、“发行人”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
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51,058,139 股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以
下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
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中德证券与天风证券以下统称
“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贵会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按
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期首日,即认购邀请书发送
日的次一交易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23.05 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泰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
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26.00
元/股。




                                      1
      (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4,587,769 股,全部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
行,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

      (三)发行对象及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名特定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发行对象及其股份获配数量,最终
确定的发行对象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股)    配售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UBS AG                               1,346,153      34,999,978.00        6
  2     吴冰                                 2,307,692      59,999,992.00        6
  3     郭伟松                                769,230       19,999,980.00        6
  4     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730,769      44,999,994.00        6
  5     舒钰强                                769,230       19,999,980.00        6
  6     郭鹏                                 1,153,846      29,999,996.00        6
  7     温美华                               4,615,384     119,999,984.00        6
  8     方浩宇                                769,230       19,999,980.00        6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0     蒋孟晋                               1,923,076      49,999,976.00        6
 11     曹乐为                               1,923,076      49,999,976.00        6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4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9,230       19,999,980.00        6
 15     王振海                               2,307,692      59,999,992.00        6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6
 17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1,126,241      29,282,266.00        6
                 合计                       24,587,769     639,281,994.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额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39,281,99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283,165.80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630,998,828.20 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


                                        2
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5 月 28 日,泰晶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泰晶科技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就泰晶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
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2021 年-2025 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等议案,决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泰晶科技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

    泰晶科技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2021 年 6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办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请。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6 号),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3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
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时间表

         日期                                     工作内容
                       1、向证监会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承诺函并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6 月 29 日
                       2、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
  202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期首日
                       1、接受投资者报价(9:00-12:00)并缴纳申购定金(12:00 前到账)
   2021 年 7 月 2 日
                       2、律师全程见证
                       1、进行投资者关联关系核查及适当性管理工作
   2021 年 7 月 5 日   2、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配售对象及其获配股份
                       3、向获配投资者发出《缴款通知书》
   2021 年 7 月 6 日   1、退还未获得配售者的申购定金
   2021 年 7 月 7 日   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缴款截止日(15:00 截止)
                       1、中德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验资
   2021 年 7 月 8 日
                       2、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并验资
  2021 年 7 月 13 日   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等相关文件
  2021 年 7 月 15 日   登记公司完成股份登记
           -           刊登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           新增股份上市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2021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泰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及《泰晶科技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发送名单》(以下简称“邀请书发送名单”)等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无会后事项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邀请对象名单为《发行方案》中已报送(2021 年 6 月 22 日)的
邀请书发送名单 82 家、《发行方案》报送后至申购报价(2021 年 7 月 2 日)结束前新
增意向投资者 25 家,共计 107 家。包括:截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
中的 12 家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共 8 家)、基金公司 24 家、证券公司 13 家、保险公司
7 家及其他表达认购意向投资者 51 家。

                                          4
    自发行方案报备中国证监会(2021 年 6 月 22 日)后至申购报价(2021 年 7 月 2
日)结束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5 家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
查后将其加入到邀请书发送名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文件。新增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2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3                                        郭鹏
      4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北京积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王振海
      7                                       方浩宇
      8                                       蒋孟晋
      9                                       UBS AG
      10                                       庄丽
      11                                      薛小华
      12                                      郭伟松
      13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王利军
      15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                                      舒钰强
      17                                      徐晓辉
      18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9                          南京山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泰晶科技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的相关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
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三)申购情况

    1、申购情况


                                      5
    2021 年 7 月 2 日,在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的全程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
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到 39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要求提
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文件。除公募基金无需缴纳定金外,其他投资者均及
时足额缴纳定金。经关联方比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过去 6 个月内与联席主承
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因此其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

    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
                                        (元/股)    (万元)      定金     效申购
                      一、参与本次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     UBS AG                              31.17       3,500      是        是
   2     北京金百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0       2,000      是        是
                                             26.82       2,000
   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35       3,600   无需缴纳     是
                                             23.20       5,440
                                             27.20       5,000
   4     曹乐为                              26.10       5,000      是        是
                                             24.20       5,000
   5     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23.81       2,100      是        是
                                             27.50       2,000
   6     方浩宇                              27.30       2,000      是        是
                                             27.00       2,000
                                             27.80       3,000
   7     郭鹏                                27.50       3,000      是        是
                                             27.00       3,000
                                             29.00       2,000
   8     郭伟松                              25.00      11,000      是        是
                                             23.05      17,000
                                             25.00       2,000
   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20       2,000      是        是
                                             23.05       2,500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10       2,700      是        是
                                             25.60       3,400
   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60       3,700      是        是
                                             23.50       4,500
                                             26.58       2,000
   1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        是
                                             24.98       4,000
   13    何慧清                              24.57       2,000      是        是
   14    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8.58       4,500      是        是
   15    蒋孟晋                              27.20       5,000      是        是


                                        6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
                                          (元/股)   (万元)      定金     效申购
                                              26.10       5,000
                                              24.20       5,000
                                              24.02       2,020
 16    林金涛                                 23.45       2,020      是        是
                                              23.05       2,020
                                              24.06       4,000
 17    林茂松                                                        是        是
                                              23.88       6,000
 18    孟圣喜                                 23.98       2,000      是        是
                                              25.05       2,000
 1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4.55       2,000      是        是
                                              23.85       2,000
                                              26.10       2,000
 2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78       2,100   无需缴纳     是
                                              23.50       2,400
 21    上海百兴年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00       3,000      是        是
                                              26.40       2,000
 22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4.88       2,500      是        是
                                              23.58       3,000
                                              27.88       2,000
 23    舒钰强                                                        是        是
                                              23.05       2,010
                                              23.66       2,020
 24    王利军                                                        是        是
                                              23.06       2,020
 25    王振海                                 26.15       6,000      是        是
                                              27.55       8,000
 26    温美华                                 26.55      12,000      是        是
                                              25.55      15,000
 27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88       2,000      是        是
                                              29.88       6,000
 28    吴冰                                   26.08       6,000      是        是
                                              24.08       6,000
                                              24.00       2,400
 29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23.10       3,470
                                              25.58       8,800
 30    徐国新                                 25.08      11,800      是        是
                                              24.58      12,800
 31    徐晓辉                                 25.01       2,500      是        是
 32    薛小华                                 23.83       2,000      是        是
                                              27.50       2,000
 33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75       5,000      是        是
                                              23.06       6,000


                                          7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缴纳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
                                                (元/股)      (万元)       定金        效申购
                                                     26.00          6,000
   34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是            是
                                                     25.00          8,000
   35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回报 5 号           23.78          2,000      是            是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6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私募            23.78          2,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37      中信资本(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代中信资本中国价值回报私募            23.09          2,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38      庄丽                                      24.28          2,010      是            是
                                       二、无效申购报价情况
                                  注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10          2,000      是            否
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过去 6 个月内与联席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因此其
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无效申购金额为 2,000 万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
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四)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价格确定为 26.00 元/股,发行数
量确定为 24,587,769 股。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UBS AG                                             1,346,153                34,999,978.00
   2       吴冰                                               2,307,692                59,999,992.00
   3       郭伟松                                              769,230                 19,999,980.00
   4       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730,769                44,999,994.00
   5       舒钰强                                              769,230                 19,999,980.00
   6       郭鹏                                               1,153,846                29,999,996.00
   7       温美华                                             4,615,384             119,999,984.00
   8       方浩宇                                              769,230                 19,999,980.00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10      蒋孟晋                                             1,923,076                49,999,976.00


                                                8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1       曹乐为                                    1,923,076          49,999,976.00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14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69,230          19,999,980.00
  15       王振海                                    2,307,692          59,999,992.00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69,230          19,999,980.00
  17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1,126,241          29,282,266.00
                    合计                            24,587,769         639,281,994.00


    获配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比例、价格和锁定期符合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缴款与验资

    1、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发出了《缴
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
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2、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1)0100049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联席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
639,281,994 元。

    3、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
(2021)0100050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止,泰晶科技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4,587,76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9,281,99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税)人民币 8,283,165.8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30,998,828.20 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4,587,769.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606,411,059.20 元。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




                                          9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的核查

    (一)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的说明

    本次最终获配的吴冰、郭伟松、舒钰强、郭鹏、温美华、方浩宇、蒋孟晋、曹乐
为、王振海为自然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
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以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办理登记和备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证券公司类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予
以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登记和备案。

    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该等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管理的汇迪宏观 ALPHA 增强一号基明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基石价值发现 1 号私募投资基金、基石价值发现 3 号私募投资基金;银河
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铂绅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管理的铂绅二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中金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中
金期货-融汇 1 号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
产品及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安吉 92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传璞 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 99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价值定增 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 963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兴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汇通 1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利 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博鑫 3 号单一资产管


                                     10
理计划参与本次非公开认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募基金管理人,其管理的诺
德基金浦江 44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
金浦江 90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0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
浦江 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 12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非公
开认购。该等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综上,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
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二)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投资
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匹配情况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1       UBS AG                              专业投资者 I            是
  2       吴冰                                普通投资者 C5           是
  3       郭伟松                              专业投资者 II           是
  4       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5       舒钰强                              普通投资者 C4           是
  6       郭鹏                                普通投资者 C5           是
  7       温美华                              普通投资者 C5           是
  8       方浩宇                              专业投资者 II           是
  9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0      蒋孟晋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1      曹乐为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4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专业投资者 I            是
  15      王振海                              普通投资者 C5           是
  1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11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受能力是否匹配
  17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I           是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上述发行对象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和《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三)发行对象关联关系情况的说明

    本次最终获配的 17 个发行对象均不存在“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席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
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联席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进行了公告。

    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
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六、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
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



                                       12
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
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相
关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延长有效期相
关议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的要求。

    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公司遵循了市
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发行相关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
延长有效期相关议案、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方案》的要求。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全部认购对象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
接受其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补偿。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13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饶品一




    保荐代表人:

                            马振坤           王 洁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侯   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4
(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余   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