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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31  

                        证券代码:603738             证券简称:泰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5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喻信东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公

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的实际运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

施。根据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

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总股本 173,303,798 股为基数进行了现金红利发

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

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

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

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P=P0-V=10.02-0.07=9.95 元/股。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

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10.02 元/股调整为 9.95 元/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金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9 月 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9.95 元/股的价格向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75 万股

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金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5,500,999.41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分配利润 335,379,376.58 元,母公司未分配

利润 196,652,875.17 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 2021 年

半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议案

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