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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9-09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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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

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进行,

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

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

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大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五、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两天,向董事会办公室

进行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持股数相同的,以登记的先后为发言顺

序。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主持

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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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

公司有权不予回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

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大会开始后,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大会对提案进行表

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由

会议主持人宣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

见。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未做参会登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大会不保证

提供会议文件和席位。会议签到迟到的可以出席股东大会,但不得参加现场表决,

可以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

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

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

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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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14 点 00 分

    (二) 网络投票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交通大道 1131 号泰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所代表

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

    (三)董事会秘书主持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并进行回答;

    (六)投票表决、计票;

    (七)会议主持人宣布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八)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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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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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95,500,999.41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
未分配利润 335,379,376.5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96,652,875.17 元。(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截至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披 露 之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197,891,567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9,367,470.1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 62.16%。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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