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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根据《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
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
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
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调整产品结构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6、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五)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核并通过:
    1、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2022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1、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 7 次董事会议,参加了 1 次年度股东
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
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
地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
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
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三)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制定及实施
    2022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等规定制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次分配以方案实施
前的公司总股本 198,667,0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 元
(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派发红利 75,493,485.46
元(含税),转增 79,466,827 股。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的有关情况,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
规定执行。方案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根据整体工作安排
按规定时间完成实施工作。
    (四)关联交易
    2022 年度,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属
于合理、合法的经营活动,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
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
    (五)募集资金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募集资
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经核查,公司董事会
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除公司已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外,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83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80 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股东、员工利益负责的态度,履行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结合新形势,按照新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履职能力,
提高监督水平,强化监督力度,促进规范运作、提高经营实效,进一步促进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重点做好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切实做好公司、员工及广大股东利益的保护工作,通过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
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促进公司的健康、规范发展。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