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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晶科技: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3-04-27  

                                           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泰晶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
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出事前
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
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
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
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
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二、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
审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
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的
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
项。
    (四)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
在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未偏
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进行
了回避表决。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于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主业所处行业的特点、发
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客观、
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页无正文,为《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苏 灵)              (易   铭)           (田韶鹏)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