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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隋锡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

正文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

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意对外报出。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5、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9,861.3681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 5.5 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现金股利 54,237,524.55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余 57,688,882.04 元作为未分配利润

留存。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

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

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政部于 2019 年颁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以及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审议结果:赞成 3 名,反对 0 名,弃权 0 名。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