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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广发证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8-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 号)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6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7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7,16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60,630.87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出具
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确定,公司拟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
行数量不超过 2,46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将由实际发行股数和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的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分别投入
到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
  1                                               20,589.61          16,697.85
         设项目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
  2                                             13,500.00       10,948.00
         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23.76        3,748.71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540.34        2,871.50
                    合计                        42,253.71       34,266.0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
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
      1、管理目的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的核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
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
      3、投资额度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公司所
履行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
      5、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经核查,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
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
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2、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
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日辰股份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日辰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