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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辰股份:日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1-04-2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

员,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第一届成员相同,由独立董事樊培

银、赵春旭和董事张华君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樊培银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如下: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所有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其中,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了 1 次会议,半年报和三季报审议各召开了 1 次会

议。各次会议内容具体如下:

    1、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

对四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和通过:

    议案一:《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
告》

    议案二:《关于续聘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
文》
    2、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通过:

    议案一:《关于批准公司 2020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对外报出的议案》

    3、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通过:

    议案一:《关于批准公司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表对外报出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费合计为 4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

用情况相符。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0 年度续聘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

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

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对公

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

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了审计机构,确保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

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进行更加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

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