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12-1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第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
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6 日,该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除 1 名激励对象因病去世外,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3、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35.6319 万
份,行权价格为 42.50 元/份。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