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11-19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
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 号)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
资金总额 387,16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60,630.87
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项目实施子公
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达到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状态时间
1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589.61 16,697.85 2021 年 3 月
2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13,500.00 10,948.00 2021 年 3 月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23.76 3,748.71 2021 年 9 月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540.34 2,871.50 2020 年 9 月
合 计 42,253.71 34,266.06
(三)前期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1、关于前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
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股份
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由
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状
态时间由 2021 年 3 月调整为 2022 年 9 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公司全资
子公司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主
体;将“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9 月调整
为 2021 年 9 月。
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实施主体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实施地点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
日辰嘉兴 2022 年 9 月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
日辰嘉兴 2022 年 9 月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
线建设项目
日辰股份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不变 不变
日辰上海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不变 2021 年 9 月 不变
2、关于前期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9 月调整
为 2023 年 12 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9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时间 变更后时间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12 月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12 月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1 年 9 月 2022 年 12 月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1 年 9 月 2022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
1 16,697.85 8,182.69
设项目
2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10,948.00 3,294.5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48.71 1,712.57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871.50 908.41
合计 34,266.06 14,098.17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 变更前时间 变更后时间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快速发展的复合调味品行业市场需
求,通过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布局、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营销渠道,从而扩大公司销
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并消化公司新增的产能,提高公司竞争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计划进行了优化调整,重点加强
对长三角地区的营销网络建设。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购买了上海市的一处房产作
为上海运营中心(包括营销管理中心、营销体验中心(未来厨房)等)使用,并
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本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
为 2022 年 12 月。但自 2022 年 5 月以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出现散点频发
的情况,特别是上海、青岛等城市陆续开展较长时间的疫情管控,致使上海运营
中心办公场所装修进度有所延后,部分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目前,上海运营中心已完成整体设计及监管审批、正
在装修过程中。
因此,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2、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现有研发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
通过投入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以及技术人才,建设高规格、专业的技术中心,以
更好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定制需求、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保障。
目前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装修施工已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已完
成,但主要受 2022 年国内疫情频发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人员流动及物流运输
受限,部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有所延缓。
因此,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
拟将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后
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日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对日辰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