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1-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广发证券就日辰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34 号)的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每股 15.7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7,162,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60,630.87 元。相关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9)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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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达到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
用状态时间
1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589.61 16,697.85 2021 年 3 月
2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13,500.00 10,948.00 2021 年 3 月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623.76 3,748.71 2021 年 9 月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540.34 2,871.50 2020 年 9 月
合计 42,253.71 34,266.06
(三)前期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1、关于前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
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和“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日辰股
份变更为日辰食品(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嘉兴”)实施,实施地点
由日辰股份现有厂区变更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3 月调整为 2022 年 9 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追加公司全
资子公司日辰食品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上海”)为共同实施
主体;将“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9 月调
整为 2021 年 9 月。
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计可使用
项目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状态时间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 日辰食品(嘉兴)
2022 年 9 月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
生产基地建设 有限公司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 日辰食品(嘉兴)
2022 年 9 月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1-014 地块
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日辰食品销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上海)有限公司 不变 不变
日辰股份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不变 2021 年 9 月 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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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前期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9 月调整
为 2023 年 12 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
用状态时间由 2021 年 9 月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时间 变更后时间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12 月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2 年 9 月 2023 年 12 月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1 年 9 月 2022 年 12 月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021 年 9 月 2022 年 12 月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累计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金额
1 年产 15,000 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6,697.85 8,182.69
2 年产 5,000 吨汤类抽提生产线建设项目 10,948.00 3,294.5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48.71 1,712.57
4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871.50 908.41
合计 34,266.06 14,098.17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延期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再次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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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变更前时间 变更后时间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上述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是为了满足快速发展的复合调味品行业市场需
求,通过完善国内营销网络布局、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营销渠道,从而扩大公司销
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并消化公司新增的产能,提高公司竞争力。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对营销网络建设计划进行了优化调整,重点加强
对长三角地区的营销网络建设。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购买了上海市的一处房产作
为上海运营中心(包括营销管理中心、营销体验中心(未来厨房)等)使用,并
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本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
为 2022 年 12 月。但自 2022 年 5 月以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出现散点频发
的情况,特别是上海、青岛等城市陆续开展较长时间的疫情管控,致使上海运营
中心办公场所装修进度有所延后,部分设备采购、物流运输、安装与调试等工作
也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目前,上海运营中心已完成整体设计及监管审批、正
在装修过程中。
因此,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2、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在公司现有研发和检测资源的基础上,
通过投入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以及技术人才,建设高规格、专业的技术中心,以
更好满足下游客户多元化的定制需求、持续提升公司产品的品质保障。
目前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装修施工已完成,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已完
成,但主要受 2022 年国内疫情频发及国际经济环境影响,人员流动及物流运输
受限,部分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有所延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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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拟将
该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
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
设过程中的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延
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3 年 12 月。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青
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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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日辰股份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日辰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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