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2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向合资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此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我们于会前收到了该议案的资料,内容详实,有助于董事会
理性的、科学的做出决策。
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胡左浩 张世兴 张海燕
签署日:2023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