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辰股份: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建
立的内控管理体系得到有效执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执行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
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因此,我们同意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青岛日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独立性
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
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
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胡左浩 张世兴 张海燕
签署日: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