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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5-27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因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2021 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 2020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1 年度经营目标,预计 2021 年度将发生的关

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2021 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出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苏州月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广告喷墨打印材料                   910.00

      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          广告喷墨打印材料                   484.00

       合肥福丽商贸有限公司           广告喷墨打印材料                   205.00

              合计                                                      1,5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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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租赁

     2021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于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年租金
      承租人               出租人           座落地点              租赁期限
                                                        (㎡)                 (元)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     嘉善欧丽精密机   姚庄镇南                  2019.4.1-
                                                       3,100.00               558,000.00
有限公司               械有限公司       宙圩                      2022.3.31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苏州月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月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叔民

 注册资本              6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 年 3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港路 601 号

 主要股东              夏旭、江本元
 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
                       非上市公司,暂未取得其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研发、销售:数码电子产品;销售:展示器材、广告材料、橡塑制
                       品、电器设备、工艺品、电子产品、胶水、五金交电,并提供上述
 经营范围
                       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厚君之妹夏旭持股 90%,夏旭配偶江本元持股 10%。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
 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2、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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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义乌市砂威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晓兵

注册资本              81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01-05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永胜小区 58 幢 1 号 301 室

主要股东              刘晓兵
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
                      非上市公司,暂未取得其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销售:不干胶、标签、水性颜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及监控化学品)、塑料薄膜、胶粘制品、办公用品、工艺品、纺织
经营范围              品、建筑材料(不含竹木材料、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
                      化学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纸制品(不含出版物)、玩具、
                      展览展示器材、机械设备。


    (2)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江叔福配偶的兄弟刘晓兵持股 100%。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
能正常结算,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3、合肥福丽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福丽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易军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 136 号 11543-1

主要股东              易军

                                            3
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
                      非上市公司,暂未取得其 2020 年度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数据
                      广告材料、数码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化工产品(除危险品)、
                      酒店设备、五金工具、包装材料的批发兼零售;国内广告的制作、
经营范围
                      代理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涂大记之兄弟涂大海担任监事。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
能正常结算, 且上述关联交易各方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4、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嘉善欧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伟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9 年 4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29 号 2 幢 101 室

主要股东              夏厚君、涂大记
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的
                    未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经营范围              纺织专用设备、包装专用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加工。


    (2)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厚君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服务,交易正常,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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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出售商品、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
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方采购与接受服务等关联方交易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和接
受服务价格差异不大,定价方式按公司采用市场价与协议价相结合定价,定价方
式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及相关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夏厚君先生、涂大记先生、江叔福先生均与《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有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

    认为公司根据 2021 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与关联企业拟进行的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
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综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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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截至目前,上述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

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福莱新材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
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的核查意见》




                                   6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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