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1 年 6 月 16 日 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13:30,会期半天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厚君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与会人员 三、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1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提交《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 履职报告》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16 日 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第 1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 策, 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战略计划,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任 务,保持了生产经营的稳健运行。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0 年,面对全球新冠疫情爆发、原材料上涨等诸多不利因素,公司董事 会带领全体员工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复产要求的同时,积极 应对挑战,奋勇前进,深耕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行业,最终在全体福莱人的共 同努力下实现了逆势增长。2020 年公司获批省技术中心,并获得“浙江省科学 技术进步三等奖”、“嘉兴市市长质量创新奖”、“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 AAA 认 证”等荣誉。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营业收入(元) 1,269,090,366.71 1,268,500,211.24 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360,191.23 102,718,391.63 1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6,653,934.97 94,309,408.70 13.09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9,872,491.10 145,523,516.58 16.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4 1.14 17.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4 1.14 17.54 减少 1.99 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90 31.89 百分点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 总资产(元) 812,655,061.82 647,347,731.91 25.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27,778,012.00 367,417,820.77 16.4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26,909.04 万元,比去年同期略有增长;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36.0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7.17%;归属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665.3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87.2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7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81,265.5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54%。 (二)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行业发展情况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是指利用涂布及其他复合工艺技术,将吸墨材料、压 敏胶、导电材料等与高分子薄膜复合而成,该材料具有吸墨、粘结、保护、导 热、导电、绝缘等特定功能,广泛应用于广告宣传品打印、产品标签标识及消 费电子和汽车电子领域。未来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将主要向轻薄化、多功能 化、环保化、应用场景多样化四个方向发展。 (1)轻薄化 未来,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将进一步轻薄化,以节约资源,也是顺应消费 者对产品轻薄化大趋势的必然要求。 (2)多功能化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的多功能化,包括两方面:一是开发新的性能,如隔 音降噪、接收声光电信号等;二是增加单一产品的性能,产品从单一吸墨、粘 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结或保护等功能向同时具备吸墨、阻燃、抗静电、导热、导电、增亮等多功能 方向发展。 (3)环保化 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的环保化包括两方面:一是制造过程的环保化,在制 造过程中尽可能使用对环境影响小的原材料,同时改善生产工艺,减少 SO2、 NOx、VOCs 等污染物的排放;二是产品本身环保性能不断提升,通过对水溶 性材料和可降解、可回收材料的不断开发和使用,消除或降低产品对人体的危 害。 (4)应用场景多样化 广告喷墨打印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广告宣传品制作,未来将更多地应用在 轨道车辆涂装、飞机涂装、室内装饰领域。物联网领域需要大量使用的 RFID 标签则为标签标识印刷材料拓展了新的应用场景。随着社会经济及科技的发 展,功能性涂布复合材料的应用领域还将不断得到拓展。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 1.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完成了水胶车贴、薄 涂高粘压敏胶、热敏合成纸等一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新品开发商业转化成功 率达到新高。2020 年度,公司获批省技术中心,并且公司承担的浙江省重点产 品研发项目“弱溶剂项目”、“无线充电项目”和“柔性传感器及其制件”成功通过 省级验收。 2.销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秉承“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使 命,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销售团队积极加强渠道建设,不断开拓市场。标签 标识材料事业部及时洞察并把握市场良机,加快市场营销,稳住现有客户,并 开发新客户,销售和业绩逆势再创新高;广告喷墨打印材料事业部采取快速响 应的价格战略,抢占市场制高点,扩大销售数量,赢得可喜成绩;电子级功能 材料事业部以挖掘和突破大客户、重点项目为主要方向,目前无线充电的超薄 胶带已成功实现向大客户批量销售。 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3.采购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采购渠道整合,引进新供应商,增加供应商竞争机 制,实现成本下降目标。同时,引进电商采购平台,实现零星采购集中管理。 在管理层的指导下,还对于大宗原材料实施趋势采购,采用锁价等及时有效办 法,获得了可喜的成绩。 4.人才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人力资源主要从组织变革、人才升级等创新突破。组织架构战 略性提升,深化五大中心职能,精简机构。2020 年度,引进管理人才和技术骨 干 22 人,引进本科、硕士 38 人。 5.生产与安全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精益生产管理,生产部围绕“提速、技改、增线、共 享、保养”相结合的策略,提高了设备综合利用率,增加了产能,特别是三厂 区,实现了产能翻倍,单月突破 2700 万平方,创历史新高。同时,强化质量管 理,各厂区均达成优秀质量目标,客诉率降低明显,产品良率再创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安环,保障生产,安全和环保是头等大事,2020 年公 司圆满完成了全年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目标,有效的体制建设及环保合规管 理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董事会规范运作 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薪酬>的议案 10、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 议案 1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2、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 案 14、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 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16、关于<制定首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 2020年3月10日 第五次会议 案 17、关于<审议公司以2017至2019年为报告期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8、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9、关于制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 20、关于制定<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1、关于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2、关于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23、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4、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5、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6、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7、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8、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29、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的议案 30、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草案)的议案 3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的议案 32、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草案)的 议案 33、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 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34、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草案)的 议案 35、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草案)的议案 36、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 3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38、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0年4月6日 1、关于2019年度远期外汇交易计划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7月15日 第七次会议 2、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以2017至2020年6月为报告期的审计报告和内部 第一届董事会 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2020年8月10日 第八次会议 2、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20年6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 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 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 3 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报告 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反对意 见。 三、2021 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主业,聚焦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客户口碑,未来 9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公司将以现有的生产制造技术为依托,进一步扩展在广告宣传品制作、包装印 刷行业的市场,扩大产品市场份额,同时对研发中心进行升级、购置新的研发 设备、招募优秀研发人员,加大对电子级功能材料产品的研发,努力推出拳头 产品,并以公司现有销售网络为支撑,大力开拓电子级功能材料产品市场,满 足公司新市场、新领域客户的个性化产品需求。 公司努力打造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人才队伍,在不断引进专业 化人才的同时,敢于启用内部优秀的年轻人,让绩效推动公司高速发展。公司 致力建设相互赋能、相互融合、共同进步的人才队伍,高度重视经验型和技能 型人才培养和使用。在制度体系建设上,激励各级年轻干部勇于创新,智慧决 策、敢于担当。 (二)强化研发创新 公司将引进各类人才,成立福莱研究院,增强研发能力,开创前瞻性技 术,突破现有技术瓶颈,实现技术跨越。同时,加速新产品开发和现有产品升 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增强市场竞争力。另外,积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战 略布局,培养全员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实现技术突破和产品创新。 (三)完善公司治理,逐步规范运作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管理制度,明确界定公司董事会和经 理层的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供制度保障,形成良 好的权力制衡及决策执行机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机制。 (四)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方面,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以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 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 东投资回报。 另一方面,强化客观、及时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为投资者提供公平、清 1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晰、直观的机会了解公司真实情况,树立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 (五)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 根据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环境和实际经营状况,以风险为 导向,公司努力构建完善的基于信息化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规范内控 制度的执行。重视公司内控审计部的日常工作,不断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与检 查,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1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第 2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20年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将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次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1、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 2020年3月10日 第一届监事会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次会议 7、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9、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公司以2017至2019年为报告期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19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2、关于制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 2020年7月15日 第一届监事会 1、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2020年8月10日 第一届监事会 1、关于审议<公司以2017至2020年6月为报告期的审计报告和内部 第八次会议 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17年至2020年6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2020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 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 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 作,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 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 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 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结论意见:公司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企业管理各个过程、重大投 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公司“三会”和高管人员 的职责及控制机制能够有效运作,公司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 学,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基本健全、有效。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 会计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 系统完整、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 行良好。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 1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2021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2021年的主要工作计划有: 1、狠抓监事的学习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面临着更加有利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也面临 着更大的挑战,公司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适应形势需要加强对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2、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 产生重大的影响,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 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2021 年监事会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 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经营管理目标。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1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第 3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结 2020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予审议,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审计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所通 过审计,认为本公司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26,909.0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0.05%,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36.0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17%,基本每 股收益 1.34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7.54%。 公司 2020 年业绩情况良好,主要是受益下述两方面因素的共同影响。一方面 新冠肺炎疫情早期,海外日化、食品企业出于建立安全库存的考虑进行备货,且 新冠肺炎疫情也使消毒液、医用耗材、各类包装等的需求快速上升,带动了标签 标识印刷材料销售规模的增长。另一方面,进入四季度,公司广告喷墨打印材料 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全行业产品提价,带动公司四季度毛利率上升及净利润增长。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 2019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69,090,366.71 1,268,500,211.24 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360,191.23 102,718,391.63 17.17 1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6,653,934.97 94,309,408.70 13.0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872,491.10 145,523,516.58 16.73 本期末比上年 2020年末 2019年末 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27,778,012.00 367,417,820.77 16.43 总资产 812,655,061.82 647,347,731.91 25.54 2、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4 1.14 17.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4 1.14 17.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19 1.05 13.3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90 31.89 减少 1.9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6.49 29.28 减少 2.79 个百分点 率(%) 3、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成 毛利率 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 毛利率 本比上 比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分产品 (%) 年增减 增减 减(%) (%) (%) 广告喷墨 874,407,246.57 721,024,355.50 17.54 -8.17 -7.20 -0.86 打印材料 电子级功 61,051,662.41 49,255,512.59 19.32 -4.49 -4.97 0.40 能材料 标签标识 320,978,978.50 230,616,395.32 28.15 35.25 41.64 -3.24 印刷材料 注: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2020 年运费计入营业成本。营业 成本剔除运费影响,毛利率比去年同期上升 1.14%,其中广告喷墨打印材料上升 0.54%, 1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电子级功能材料上升 2.00%,标签标识印刷材料下降 0.77%。 三、主营业务项目重大变动对比分析 1、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期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末数占 金额较上 数占总资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产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2020 年末回款良好且 2020 年加大票据支付供应 货币资金 15,234.32 18.75 8,815.90 13.62 72.81 商比例,票据保证金相应 增加 增加少量预付材料款以及 预付款项 1,741.73 2.14 1,268.42 1.96 37.31 预付部分上市中介费用 2020 年四季度涨价销售较 存货 12,158.28 14.96 9,320.40 14.40 30.45 好,增加备货 其他流动资产 460.08 0.57 1,639.40 2.53 -71.94 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2019 年新增数条生产线新 在建工程 661.68 0.81 1,470.57 2.27 -55.00 建及改造工程于 2020 年 转固 无形资产 3,327.83 4.10 1,693.90 2.62 96.46 2020 年购买募投用地 长期待摊费用 83.13 0.10 242.01 0.37 -65.65 2020 年摊销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 2020 年末增加预付设备购 444.09 0.55 66.44 0.10 568.36 产 置款 2020 年加大票据支付供应 应付票据 16,865.63 20.75 7,439.10 11.49 126.72 商货款比例 利润增加当期所得税增加 应交税费 1,122.59 1.38 140.23 0.22 700.53 及 2020 年三四季度申请 缓缴 2020 年末收到较多物流保 其他应付款 737.76 0.91 522.96 0.81 41.07 证金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 营业收入 1,269,090,366.71 1,268,500,211.24 0.05 营业成本 1,006,976,203.17 998,362,426.86 0.86% 销售费用 33,467,832.26 55,079,839.37 -39.24% 管理费用 54,509,291.83 55,104,666.37 -1.08% 研发费用 43,228,485.48 44,802,561.03 -3.51% 财务费用 4,349,846.92 3,016,137.08 44.22% 投资收益 2,059,764.16 -523,957.56 不适用 其他收益 9,056,219.21 9,988,590.64 -9.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69,872,491.10 145,523,516.58 16.73%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1,646,542.53 -44,712,640.68 不适用 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60,075,408.04 -108,083,847.17 不适用 额 1、 销售费用的下降,主要是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2020 年运费计入营业成本,以及加强费用管控所致; 2、财务费用的增加,主要是 2020 年人民币升值,出口汇兑损失的增加所致。本 公司通过远期结售汇合约对冲汇率变动风险,相关收益体现在本期投资收益项目 中。 3、投资收益的增加,主要是持有远期结售汇合约对冲汇兑损失所致; 1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发生 是否 是否 担保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日期 担保 存在 为关 关联 起始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协议 类型 反担 联方 关系 日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签署 保 担保 完毕 系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 0.00 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 0.00 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58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58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58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3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0.00 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0.00 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 0.00 (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 明 担保情况说明 五、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说明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19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报告期内净利润无影响。报告期内其余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维持不变,具体详见审计报告。 3、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0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0 家。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 年度合并范围增加 1 家。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第 4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予审议,具体内容汇报如下: 一、总体概述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是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参考 2020 年及以前年度 历史数据,并综合考虑行业市场环境和政策因素等综合编制而成。2021 年,公司 要紧跟政策变化,紧扣年度目标,把握发展机遇,夯实发展基础,深化产业融合, 强化资源整合,有效提升管理效率,提高经济运营质量,加强成本费用管控,促使 公司预算目标的达成。 二、2021 年预算 1、2021 年主要预算指标:(1)主营业务收入 16 亿元;(2)主营业务成本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略高于 2020 年的水平;(3)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控制在 营业收入的 7%以内; 4)财务费用,平均融资成本(年化)不超过融资额的 4.35%。 2、本预算以公司现有的业务格局为基础。 3、以上预算情况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业绩承诺,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受各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第 5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相关内容如下,请审议: 一、关于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自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有职责,鉴于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严格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 天健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8 日 是 业务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 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 执业资质 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 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 注册事务所等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2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类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从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类别及数量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3、业务规模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 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2020 年上市公司(含 A、 股) 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382 家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 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2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从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何时成为注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事上市公司 在天健执 本公司提供 册会计师 计报告情况 审计 业 审计服务 2021 年,签署新安股份、姚记科 技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2020 年,签署姚记科技、春 项目合伙人 梁志勇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17 年 光科技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报告;2019 年,签署春光科技、 东南网架、赛托生物等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新安股份、姚记科 技等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2020 年,签署姚记科技、春 梁志勇 2006 年 2004 年 2006 年 2017 年 光科技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 签字注册会 计报告;2019 年,签署春光科技、 计师 东南网架、赛托生物等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春光科技 2020 年 周柯峰 2019 年 2011 年 2019 年 2017 年 度审计报告;2020 年,签署春光 科技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法本信息、金徽酒 项目质量控 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签 龙琦 2012 年 2010 年 2012 年 - 署金徽酒 2019 年审计报告; 制复核人 2019 年,签署三利谱、世运电路 2018 年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2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 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等因素确定。本年度的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 协商确定。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第 6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和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融资授信额度最终以 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 在上述最高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所有签署的融资、授信相关合同文件均有效。公司及子 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质押办理融资,最高额抵押、质押债权的期限最长不超 过三年,该最高额债权限额以抵押物、质押物的评估价值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超过该额度范围的授信及融资,按照相关规定 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前述相关法 律文件。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 的发展,提高公司融资效率,对公司日常性经营能够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第 7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文件精神,本着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信贷风 险,并保证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正常融资和经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 公司拟互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担保额度。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2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第 8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公司及合并 范围内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 8,500.00 万元人民币的票 据池业务,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 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 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 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 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8,500.00 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 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 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应参与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 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 2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 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随着销售结算和经 营积累,公司持有大量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常以商业 汇票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 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 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 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 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 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 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随着质押票据的到 期,办理托收解付,致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 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29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具体操作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财务中心及时分析和跟踪 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 险,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第 9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 超过 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即在 12 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 (二)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用途安排的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3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2021 年 6 月 16 日 3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第 10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2021 年度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下为具体内容,请各位审 议。 一、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一)投资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 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上述投资额度自本议案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 源合法合规。 (四)决策程序 此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五)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二、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3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一)理财产品投资的目的 由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利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自由闲置资金进行 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 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公司将安排财务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连续跟踪、分析, 规避可能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的闲置资金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产品,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 回报。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3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草 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第 11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 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第三条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21 年 5 月 13 【】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现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000 万股,公司现有的 第十九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000 万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第六十七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条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 第一百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十一条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 第一百一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 十三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事召集和主持。 3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3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第 12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 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2021 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 2020 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结合地区、薪 酬水平,2021 年拟确定董监高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 7.2 万 元(税前)。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按照其所担 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 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 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3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3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第 13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4 人。 现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夏厚君、涂大记、江叔福、 聂胜(简历附后)。 上述非独立董事人选,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并与经由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 3 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正式选举通过日。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39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附件:简历 夏厚君先生简历 夏厚君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商管理硕 士、浙江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 人才。1989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于湖北省麻城市乘马岗中学任教;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3 月,任职于上海绿励文具有限公司;1998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 任职于上海万如纸业有限公司;2000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上海砂威总经 理、福莱喷绘总经理等职;2009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涂大记先生简历 涂大记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2 年 9 月,于湖北省麻城市王福店中学任教;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历任上海砂威副总经理、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17 年 8 月,历任福 莱喷绘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 年 6 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董 事,兼任浙江欧仁监事。 江叔福先生简历 江叔福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1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于湖北省麻城市王福店中学任教;2005 年 2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职于上海砂威;2006 年 8 月至 2009 年 5 月,任福莱喷绘销售副总经理; 2009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董事会秘书。 聂胜先生简历 聂胜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0 年 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先后从事助理、生产主 管、业务员、生产副经理、标签业务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销售副总监、销售 4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总监、标签业务常务副总经理等职,目前担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告 及印刷材料业务中心常务副经理一职。 4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第 14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人。 现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郝玉贵、严毛新、申屠宝卿(简 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人选,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并与经由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 3 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正式选举通过日。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42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附件:简历 郝玉贵先生简历 郝玉贵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 授、博导、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河南大学会计系主 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 系主任、会计工程研究所所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农林大学会计专硕 MPAcc 中心主任;2018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检检测独立董事、岱 美股份独立董事、三维橡胶独立董事、世茂能源独立董事。 严毛新先生简历 严毛新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 学位、教授职称。1993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杭州商学院(2004 年更名为浙 江工商大学)团委办公室主任;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学生工作部主任;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杭 州商学院副教授、党委副书记;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浙江工 商大学教授、研究生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2020 年 1 月 2021 年 2 月,任浙 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工 商大学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主任;2018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五 洲新春独立董事。 申屠宝卿女士简历 申屠宝卿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1989 年 7 月开始,先后在浙江大学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6 年 12 月至 今,在浙江大学任职教授、博导。 4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第 15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因此公司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人。 现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刘延安、成炳洲(简历 附后)。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并与经由公司 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监事任期 3 年,任期起始日为股东大会正式选举通过日。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 上述议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4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附件:简历 刘延安先生简历 刘延安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黄冈市黄州区国营白潭湖养殖场会计;2003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上海砂威财务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福莱喷绘财 务总监;2015 年 3 月起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成炳洲先生简历 成炳洲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上海砂威会计;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福莱 喷绘财务主管;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上海砂威财务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上海福莱奕副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福莱 喷绘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本公司人力行政中心代总监;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本公司人力行政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销售经理、监事。 45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 工作中,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诚实守信、勤勉尽 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现将 2020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主要兼职情况。 郝玉贵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 授、博导、注册会计师。198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历任河南大学会计系主 任、管理学院副院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审计 系主任、会计工程研究所所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农林大学会计专硕 MPAcc 中心主任;2018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国检检测独立董事、岱 美股份独立董事、三维橡胶独立董事、世茂能源独立董事。 严毛新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 学位、教授职称。1993 年 9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杭州商学院(2004 年更名为浙 江工商大学)团委办公室主任;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学生工作部主任;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杭 州商学院副教授、党委副书记;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2019 年 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浙江工 商大学教授、研究生部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2020 年 1 月 2021 年 2 月,任浙 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2021 年 3 月至今,任浙江工 商大学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室)主任;2018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五 46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洲新春独立董事。 项耀祖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2015 年 11 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 年 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福莱新材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董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及其直系亲属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0 年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 郝玉贵先生 2020 年度应出席公司董事会 4 次,实际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4 次(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 0 次);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实际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 3 次(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 0 次)。 严毛新先生 2020 年度应出席公司董事会 4 次,实际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4 次(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 0 次);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实际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 3 次(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 0 次)。 项耀祖先生 2020 年度应出席公司董事会 4 次,实际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 4 次(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 0 次);应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3 次,实际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 3 次(委托出席公司董事会 0 次)。 公司在 2020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出现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共发表 2 次独立意见,分别为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为: 1、《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47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及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 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实 施战略布局,改善自身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 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上市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 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的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关于本 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本次发 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制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制定<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48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划(草案)>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制定<上市后三年内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草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 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 提出的《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事项出具有关 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 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 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制定<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 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7、《关于制定首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首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维护 中小投资者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关 于制定首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 会提出的《关于制定首次发行新股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9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8、《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7 年至 2019 年期间,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至 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期间,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 至 2020 年 6 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确认 公司 2017 年至 2020 年 6 月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 2020 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 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本运作等情况,并通过与公司有关 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开展现场调查等多种途径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 资料。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议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们还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 责。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 5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 件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