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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3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

市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9,798,008.0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0,000,000 元(含税)。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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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

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股东大
会审议结果为准。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
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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