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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12-04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1-059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司内

部公示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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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公司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资料。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为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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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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