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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12-10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6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2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1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自2021年5月22日起至2021年11月22日)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11月26日出具的《信


                                    1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4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进程对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审核,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其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

交易情况的分析判断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

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

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

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

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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