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富利”),
       系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本金 30,000 万元人民
       币的银行敞口授信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持有烟台富利 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按照其
       在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
       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新型薄膜材料的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设立,项目总用地 235 亩,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拟投资 7
亿元,引进两条进口 BOPP 功能膜生产线,预计 2022 年底第一条 BOPP 生产线
可以投入使用,产能约每年 5 万吨 BOPP 薄膜。烟台富利于 2021 年 9 月份正式

                                     1
  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截止目前,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正式开始土建施工及后续
  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现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向中国建设银
  行申请本金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敞口授信,期限五年(具体时间以最终与
  银行签订的时间为准)。后续由烟台富利以其自有土地、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公
  司拟为上述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持有烟台富利 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按照其在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根据《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迟富轶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
  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3 月 31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行村中南智能制造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迟富轶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
  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为 70%,迟富轶先生持股比例为 30%。
      因烟台富利成立不足一年,其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60.97
负债总额                                                                           -
银行贷款总额                                                                       -


                                     2
流动负债总额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852.68
           项目                         2021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32

      注:烟台富利2021年1月-9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迟富轶,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拥有多年薄膜生产技
  术及销售工作经历,近3年来主要在天津富利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薄膜销售并担
  任监事,并于2021年3月起担任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烟台富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迟富轶先生持股比例为30%,根据《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迟富轶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与反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具体协议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
  方及银行共同商议决定。同时,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相关担保
  协议进展事宜。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烟台富利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审核意见: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烟
  台富利业务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持
  有烟台富利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按照其在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
  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故
  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程序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



                                    3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担保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对本次担保暨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申请银行敞口授
信提供超公司股权比例的担保属于关联交易。为保证公司权益,降低风险,持有
烟台富利30%股份的股东迟富轶先生按照其在烟台富利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敞口额度及对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故本
次担保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较小。综上,本次担保系满足
烟台富利业务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烟台富利业务发展的需求,担保风
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烟台富利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加快
烟台富利的经营发展,提升公司对外投资收益。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
供反担保是公司签订担保协议的前提条件,该安排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担
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
司独立性。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
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烟台富利提供担保,并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烟台富利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烟台富利的
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保荐机构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4
  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本次
  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富利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对外投
  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中信证券对福莱新材上述为控股子
  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项目
                                                 司提供的担保 (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30,580                            -
担保总额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71.49%                            -
担保余额                                              30,280                            -
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70.78%                            -
逾期担保数量                                               -                            -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