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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2-023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仁新材”)系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欧仁新材申请的合计
       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对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欧仁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仁新材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了两份《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合同编号
为 33180120220004823、33180120220004824。为保证上述《商业汇票银行承兑
合同》的履行,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签订了两份《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为 33100120220016802、33100120220016813,
为欧仁新材申请的合计本金数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并对其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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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7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 1 幢 1 楼
    法定代表人:聂胜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涂层复合薄膜材料及自产产品的售后服
务;进出口贸易业务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欧仁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欧仁新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1,485,676.31            74,211,413.88
负债总额                                    44,980,842.15            23,563,547.79
银行贷款总额                                10,011,763.89              3,003,666.68
流动负债总额                                44,251,292.15            22,688,087.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6,504,834.16            50,647,866.09
                                   2021 年 1-12 月            2020 年 1-12 月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6,005,140.98               62,881,497.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4,315.34               -219,918.4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计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
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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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方式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保证人同意继
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决策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浙江欧仁新材料有限公司、嘉兴市福莱贸易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总额不
超过5亿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前述相关法律文件,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结束。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披露的《福莱新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1)。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欧仁新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占 2021 年末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97%。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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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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