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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莱新材:福莱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3-01-12  

                        证券代码:605488        证券简称:福莱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11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等。

   ● 委托理财金额: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在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以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投资品种为主。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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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以一年内的短期品种为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
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合法合规机构
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及份额,购买股票及国债、国开债、农发债等利率债,购买
发行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已取得国内 AA 级及以上的各类信用债以及一行两会、
地方金融办认定的其他合规产品。预期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活期
存款利率。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
负责人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操作方案报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上述授权
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
能对投资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为有效防范上述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
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使用相关资金进行理财,须由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及资金负责人审批方可以执行操作。
    2.在统筹考虑公司整体资金状况、融资环境等因素下,做好资金调配的基础
上,确定具体理财产品业务规模;
    3.在满足经营资金需要的情况下做好投资理财产品的配置,并根据外部环境
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组合,以控制整体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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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进展以及损益情况。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
 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等,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1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96,618,561.61       1,817,301,969.32

负债总额                                506,190,676.14       718,858,634.55

净资产                              1,090,427,885.47       1,098,443,334.77

项 目                                    2021 年1-12月         2022 年1-9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833,836.00       -19,114,194.70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
 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
 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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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
“投资收益”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尽管委托理财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
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
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
前提下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
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
金收益,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该项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我
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最近十二个月,公司未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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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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