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5 页 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86 号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新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第 1 页 共 5 页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第 2 页 共 5 页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1 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人民币 429,018,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负责发行组织实施。本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90,180 张,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29,018,000.00 元。其中,向贵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3,830,050 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452,570 张,由主承 销商包销 7,560 张,共计募集资金 429,018,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500,000.00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419,518,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 级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 部费用 3,623,066.88 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894,933.12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本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2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 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第 3 页 共 5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环评批复编号 备案编号 投资额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 嘉环(善)建 2208-330421-04- 40,184.53 31,162.81 材料建设项目 [2022]063 号 01-133712 补充流动资金 11,738.99 11,738.99 不适用 不适用 合 计 51,923.52 42,901.8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 2,745,823.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铺底流动 建设投资 合 计 比例(%) 资金 新型环保预涂功能 40,184.53 274.58 274.58 0.68 材料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738.99 合 计 51,923.52 274.58 274.58 0.5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2,613,632.92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项 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及保荐费 9,500,000.00 律师费用 1,556,603.77 801,886.79 审计及验资费用 1,320,754.72 1,320,754.72 资信评级费用 424,528.30 424,528.30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254,716.98 发行手续费 66,463.11 66,463.11 第 4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