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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恒信息: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09-16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4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25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
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
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
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
期间(2020年2月26日至2020年8月25日),有6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2020 年 3 月 12 日 至
    1     罗贤斌                                  5923             6546
                     2020年8月25日
                     2020 年 2 月 27 日 至
    2      莫凡                                   8338             7848
                     2020年8月7日
                     2020 年 6 月 12 日 至
    3      王聪                                   300              300
                     2020年6月15日
                     2020 年 2 月 26 日 至
    4     梁安顺                                 13791            19062
                     2020年8月4日
                     2020 年 6 月 11 日 至
    5      钟伟                                   1421             345
                     2020年6月19日
                     2020 年 2 月 26 日 至
    6     郭吴昊                                 44658            52996
                     2020年8月4日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6名激励对象出具的
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
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
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
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实,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或激励对象
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