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恒信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5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9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 188 号安恒大厦 3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138,38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138,3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3.936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3.93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张小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长范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楼晶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138,38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138,38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5,138,38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 数 (%) (%)
号
1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6,488 100.00 0 0.000 0 0.000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68 00 0 0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6,488 100.00 0 0.000 0 0.000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368 00 0 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6,488 100.00 0 0.000 0 0.000
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68 00 0 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2、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
律师:易双洲先生、邓亚军先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