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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恒信息: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0-10-21  

                            证券代码:688023         证券简称:安恒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8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
实<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晓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 年 8 月 27 日至 2020 年 9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0-033)。
    (四)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
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0-034)
    (五)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授予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激励对象吴雨农、王勇等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部分或全部
限制性股票共计2.1500万股,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0年10月1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
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6人变为222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0700万股调整为138.12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8.0780万股调整为10.028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不变,为
148.1480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
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6人变为222人;本次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0700万股调整为138.1200万股,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780万股调整为10.028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总数不变,为148.1480万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调整后,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6人变为222人;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0700万股调整为138.120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8.0780万股调整为10.0280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不变,为
148.1480万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
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