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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恒信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9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我们作为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安恒信息”)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
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和发展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辛金国,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教
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中国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历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经学院
副院长、经贸学院党总支书记等职位。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兼任杭州
市委市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新建,男,195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无线电技术专业
硕士,教授。主要经历如下:1981 年至 1992 年任浙江工学院电子系讲师,1992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历任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教研室主任、副
教授,通信与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网络信息教育中心主任、教授,信息
化办公室主任、教授,信息工程学院教授,2015 年退休。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朱伟军,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硕
士。主要经历如下:1988 年 8 月至 1994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赛格集团;1994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就职于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
副社长;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新财富多媒体经营有限公司,
担任董事长;2020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思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现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
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3)我们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安恒信息《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大会次数
                                                                      议

朱伟军         12         12         12         0          0          否         2
辛金国         12         12         10         0          0          否         2
赵新建         12         12         11         0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其中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
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
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
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
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
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
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 2022 年董事会
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管
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
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
正,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 年,独立董事以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审慎判
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
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
本年度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
使用募集资金。经了解与核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高级管理人
员候选人;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发布了 2021 年度业绩预告和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高速发展期,研发项目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
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资金需求和可持
续发展,公司 2021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该方案是公司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及资金需
求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方案考虑了公司
未来的资金需求和未来的实际情况,也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
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
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够
积极、合规地履行以往作出的承诺。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上市后,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使投资者更
全面、及时地了解公司发展情况,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
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董事会 12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
提名委员会 1 次。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
事前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
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和纪要,为
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的提升。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 年,我们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将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加强董事会建设,提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推
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 2022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
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