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 年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上市公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
司(含 A、B 股)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体育和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住
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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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
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
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开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 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始在本 公司提
计报告情况
师 公司审计 所执业 供审计
服务
项目合伙人 陈志维 2005 年 2003 年 2003 年 2008 年 2020 年度,签署宁波联合、新
澳纺织、电光科技、水晶光电、
威星智能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19 年度,签署宁波联合、威
星智能、中来股份 2018 年度审
陈志维 2005 年 2003 年 2003 年 2008 年
签字注册会计 计报告。
师 2018 年度,签署了宁波联合、
威星智能、海越能源、海翔药
业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签署电光科技 2019
邱麟凯 2017 年 2011 年 2011 年 2019 年
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度,签署莱宝高科、崇
达技术、坚朗五金等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
谢军 1998 年 1994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度,签署签署莱宝高科、
人
崇达技术、歌力思上市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度,签署签署莱宝高科、
2
宏润建设、恒丰纸业上市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海 越 能 源集 团股 份 有限
1 陈志维 2019 年 12 月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监管局 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项
目涉及会计差错
厦 门 万 里石 股份 有 限公
2 谢军 2018 年 1 月 行政监管措施 厦门监管局 司 审 计 项目 被出 具 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 60 万
元。
2021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
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执行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
监督,认为天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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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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