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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特光学: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4 月 26 日,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
 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 70,000 万元
(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
 决议的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
 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额度
 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 70,000 万元。
     (三)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
 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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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等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限、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委托理财产品,公司也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政
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的风险,可能影
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
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
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
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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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
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第四届监事会第七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事项属于公司
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
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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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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