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公司” 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利扬芯片进行 持续督导,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20 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 计划。 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东莞证券已与利扬芯片签署保荐协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2 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 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该类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 5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该类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交 1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文件,各项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7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东莞证券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发行人的内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重大遗漏。 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10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对利扬芯片的信息披露文 报告。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11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12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应向 13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事项发生。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 14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2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 15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发生该等情况。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 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计 16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量。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 在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 17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 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 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 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18 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集成电路测试行业竞争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链中存在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封测一体公司、晶圆代工企业、 3 IDM 厂商和芯片设计公司等模式的厂商涉及了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业务。其 中,晶圆代工企业、封测一体公司和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都能对外提供晶圆测试 或者芯片成品测试服务,都是服务于芯片设计公司;而 IDM 厂商和芯片设计公司 主要为满足集团内部的测试需求来配置一定的测试产能。各类厂商的主营业务和 技术特点各不相同,相比于其他四类,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起步较晚,分布 较为分散且规模较小,公司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 (二)公司租赁房产产权存在瑕疵的风险 公司向万兴汽配租赁的位于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工业区厂房、办公室和宿舍 未取得房产证,其产权存在瑕疵。该等房屋项下土地为莫屋社区集体所有,并经 该集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出租给万兴汽配,但由于时间相隔较远,文 件保存不当,莫屋社区无法提供村民决议签字文件,同时万兴汽配未取得相应的 规划及建设许可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 未来如果因村民代表同意出租土地的决议文件缺失而发生争议或者纠纷,或 因出租方产权瑕疵、出租方违约或当地政府部门对相关土地进行重新规划而使得 相关房产拆迁,则公司的厂房、办公室和宿舍存在被迫搬迁的风险,进而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搬迁和临时停工都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研发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属于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要保持持久的竞争力, 必须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目前,与广阔的市场空间相比,专业测试研 发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发行人的测试解决方案开发、测试技术创新和前瞻性研究 主要依托以核心技术人员为骨干的研发团队。发行人测试技术复杂程度高、研发 难度大,掌握这些技术需要多学科的知识积累和多年的技术沉淀,如果研发技术 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显著长于可比公司、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 险 公司折旧年限为 5-10 年,京元电子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 2-8 年,华岭股份 为 3-5 年。公司生产设备的折旧年限显著长于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设 4 备的预计可使用寿命并结合生产使用过程中不存在需要进行大修、替换和报废的 情形而综合确定。 二手设备折旧年限由公司技术部门综合考虑设备产地、品牌、型号、机械精 准度、测试机测量精准度、已使用设备年限情况、磨损新旧程度和设备保养情况 综合判断,将折旧年限确定为 5-8 年。若公司对二手设备可使用寿命的判断存在 重大失误,或二手设备未能达到预期可使用年限,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20 年度/2020 年 2019 年度/2020 年 主要会计数据 增减变动幅度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252,825,408.92 232,013,365.71 8.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1,947,231.14 60,837,907.16 -14.6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5,733,922.75 58,609,568.82 -21.97%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5,365,346.34 151,347,136.51 -30.38% 金流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76,377,527.00 453,481,676.65 115.31%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092,105,824.66 580,008,177.05 88.29% 2020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 0.61 -19.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9 0.61 -19.67% 股)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3 0.59 -27.1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0.01% 15.56% 减少 5.55 个百分点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82% 14.99% 减少 6.17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9.80% 9.48% 减少 0.32 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97%,主要系公司受益于前期 5G 通讯芯 片的测试技术研发投入和客户开拓,随着 5G 商用推广,公司在 FPGA、射频等芯 片测试收入较上年同期显著增加; 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4.61%和 21.97%,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 释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9.67%、 19.67%和 27.12%,一方面主要系公司受全球晶圆产能短缺和需求急剧增长的影 响,部分客户晶圆采购量受限或延期,导致公司期间产能利用率下滑,另一方面 是公司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增长较多,以及公司芯片测试的综合毛利率下降所致; 3、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及总资产均较上年增长,主要系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独立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服务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 专注于集成电路测试领域,并在该领域积累了多项自主的核心技术和芯片测试解 决方案,可适用于不同终端应用场景的测试需求。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条状封装 产品自动探针台、3D 高频智能分类机械手等集成电路专用测试设备已运用到公 司的生产实践中。公司为国内知名芯片设计公司提供中高端芯片独立第三方测试 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计算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及工控等领域,工艺 涵盖 8nm、16nm、28nm 等先进制程。 6 公司长期致力于测试解决方案开发的技术储备,掌握在较短的研发周期内开 发测试方案的核心技术,为缩短客户产品投放市场时间和抢占市场先机提供有力 保障。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基 地之一。公司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认定为广东省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0 年度,公司继续加大集成电路测试领域的研发投入和开发,同时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成功登陆科创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并以此次发行 上市为契机,公司得以整合优势资源,加速业务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力。 因此,2020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的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0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2,478.21 万 元,较 2019 年增加 279.08 万元,增幅 12.69%。 2020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9.80%,与 2019 年度研发费用率 9.48%相比,增加 0.32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完成 39 大类测试解决方案的开发,公司共 拥有发明专利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90 项,软件著作权 10 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 利 23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 2020 年 2 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公司为广东省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测试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上海市 2020 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29 号),公司全资子公 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31004427,发证日期:2020 年 11 月 18 日,有效期三年。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7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7,094.26 项目投入 B1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 项目投入 C1 10,401.5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49.68 项目投入 D1=B1+C1 10,401.5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49.6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6,742.4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注] F 41,161.33 尚未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未支 G 4,418.92 付发行费用金额 差异 H=E-F+G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15,938.73 万元,购买理 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 20,212.05 万元,以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到期未转回募集户金额 5,010.54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4 日转回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账号为 693873847628 的募集资金专户),总数与 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露 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8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20 年度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 的质押、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股) 量(股) 量(股) 股占比 冻结及减 持情况 董事长、 控股股 1 黄江 41,343,800 687,788 42,031,588 30.81% 无 东、实际 控制人 2 瞿昊 董事 6,918,400 - 6,918,400 5.07% 无 3 黄主 董事 4,362,000 382,619 4,744,619 3.48% 无 董事、核 4 袁俊 心技术 160,000 53,580 213,580 0.16% 无 人员 董事、董 事会秘 5 辜诗涛 书、核心 1,097,400 540,856 1,638,256 1.20% 无 技术人 员 董事、总 经理、核 6 张亦锋 47,408 - 47,408 0.03% 无 心技术 人员 独立董 7 田雨甘 - - 0 0.00% 无 事 独立董 8 郑文 - - 0 0.00% 无 事 独立董 9 游海龙 - - 0 0.00% 无 事 监事会 10 张利平 6,818,400 - 6,818,400 5.00% 无 主席 11 徐杰锋 监事 3,850,000 - 3,850,000 2.82% 无 职工代 12 邓先学 15,000 - 15,000 0.01% 无 表监事 9 财务总 13 杨恩慧 20,000 - 20,000 0.01% 无 监 核心技 14 卢旭坤 250,000 25,347 275,347 0.20% 无 术人员 核心技 15 郑朝生 40,000 36,210 76,210 0.06% 无 术人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利扬芯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