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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2021-04-2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忠实勤勉,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我们现将2020年度的工作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田雨甘先生,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

师,毕业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9月至1998

年12月任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年1月至2008年9月任东莞市德正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8年9月至2015年6月任东莞市鑫成会计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所长;2007年9月至今,任东莞市泰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东莞市鑫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2013年1月至2019年2月,任东莞市铂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3月至今

任清远市沃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副所长;2016年8月至2020年7月,任东莞市得天创业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至今,任东莞市泽源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6月至今,任广东美泰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经理;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任广东寿恩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郑文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

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1年9月至今,任职于广

州大学,任副教授。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游海龙先生,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07

年6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2010

年9月至2011年9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系统工程学院,任博士后;

2018年12月至今任宁波市锐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西安国

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20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于与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意见,能够明确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5次,股东大会5次,独立董事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姓名        应参加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          方式参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数

 游海龙         14      14      1         0        0          否           4

  郑文          14      14      1         0        0          否           4

 田雨甘         14      14      0         0        0          否           4

   注:独立董事任职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

案》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以认真

勤勉、恪尽职守的态度履行各自的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

其中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我们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

提供的议案内容,基于我们的专业判断,站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角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      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此外,我们还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

深入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并及

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

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文件资料,积极采纳我们

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们提供了良好

的必要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四)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及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增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

金额为3,548,193.6元人民币。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互相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向

银行融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的监督

和审核。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决

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核,认为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分别在2020年6月12日、2020年8月5日披露了《2020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0年前三

季度业绩预告公告》。2021年2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继续

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进行现金分红与其他投资者回报。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确保

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要求,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

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临时报告13则。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障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

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共召开董事会15次,专门委员会5次。经核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展开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公司治理体系较为完善,目前不存在急

需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客观、公证、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证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
勉、尽责的履行职责,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我们

将不断加强学习,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田雨甘、郑文、游海龙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