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04-28
公司代码:688135 公司简称:利扬芯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信息披露、人力资源、资金活动、募集资金、采购活动、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
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关联交易、销售业务、资产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及流程等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利润 错报金额 ≥年度合并 报 年度合并 报表利润总 额 错报金额<年度合并报表
总额的比例 表利润总额 5% 5%≥错报 金额≥年度 合 利润总额 3%
并报表利润总额 3%
错报金额占资产 错报金额 ≥资产总额 的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总额的比例 0.5% 0.5% , 且 ≥ 资 产 总 额 的 0.3%
0.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企业财务报表已经或很可能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拒绝表示意见;
3.已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4.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出现系统性失效,可能导
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5.其他可能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缺陷;
重要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或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机制;
3.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5.其他可能影响或导致财务报表发生未超过重要性水平错报的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占 直接财产损失≥年度合并 年度合并 报表利润总 额 直接财产损失<年度合并
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表利润总额 5% 5%≥直接财产损失≥年度 报表利润总额 3%
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
直接财产损失占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比例 的 0.5% 的 0.5%,且≥资产总额的 的 0.3%
0.3%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
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严重流失;
4.重要流程、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重大损失;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一般失误;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标准操作程序,造成损失;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4.重要流程、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对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的策略,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
均已完成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对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采取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的策略,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
均已完成整改,该缺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及事项建立健全了适宜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及
监督,合理地保证了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内控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采取发现问题即时整改的策略,要求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均已整改落实,该缺
陷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2021 年度,公司将持续优化内部控制环境,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检
查,加大内部控制宣传培训力度,提升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从而有效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黄江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