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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扬芯片:利扬芯片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2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2021
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所议事
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
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豁免监事会未提前 5 天通知全体监事,并认可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
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
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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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
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东利
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
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
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
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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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
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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