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
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选
举黄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黄江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二、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黄江先生、游海龙先生、张亦锋先生、袁俊先生、
辜诗涛先生。其中黄江先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委员:游海龙先生、郭群女士、瞿昊先生。其中游海龙先
生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委员:郭群女士、郑文先生、黄主先生。其中郭群女士为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郑文先生、游海龙先生、张亦锋先生。其中
郑文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郭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个人简历请详见附件。
三、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亦锋先
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辜诗涛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辜诗涛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
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利
扬芯片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张亦锋先
生、辜诗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26382738
邮编/邮箱:523000 ivan@leadyo.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四、 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伟雄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伟雄先生已取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伟雄先生的简历请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69-26382738
邮编/邮箱:523000 chenwx@leadyo.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黄江先生
黄江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2002 年 4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东莞万江章治工业五金加工厂总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东莞市扬宏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利扬
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
公司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执
行董事;2020 年 7 月 2 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经理、执
行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江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黄主为兄弟关系,同时黄
主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41,343,800 股股份,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瞿昊先生
瞿昊先生,196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苏州
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深圳市恒辉
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5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恒鸿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今任合盛电子有限公司(香港)董事;2010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兼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中山市晶
宏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瞿昊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6,918,400 股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主先生
黄主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2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大月精工(苏州)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东莞市捷丰电子厂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
经理、财务总监、行政副总。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黄主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江先生互为兄弟关系,是黄江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4,362,000 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俊先生
袁俊先生,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
理工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专业,研究生学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就
职于深圳市阿尔法变频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06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就职于泰瑞达(上海)有限公司,担任芯片测试开发工程师;2021 年 4 月至
今任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人;2021 年 4 月至今任海
南利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
事、研发中心负责人。
袁俊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160,000 股股份,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辜诗涛先生
辜诗涛先生,1981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2 月,就职于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任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东
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道滘)经理;2020 年 7 月 2 日至今,
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东城)监事;2010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
任董事,董事会秘书。
辜诗涛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1,097,400 股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亦锋先生
张亦锋先生,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微电子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上海市电子学会会员。本科毕业于西安电子科
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硕士毕业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专业(MBA),研究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华虹 NEC
电子有限公司任科长;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
制造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任科长;2015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就职于武汉力
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IC 事业部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
职于珠海博雅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首席商务官、副总裁,兼任全资子公司四川泓芯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合肥博雅半导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兼任中国集成电路
检测与测试创新联盟理事、西电微电子行业校友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广东省民营
企业家智库成员,东莞市科技局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企业导师,获东莞市经
营管理人才称号。2019 年 2 月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亦锋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 47,408 股股份,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郭群女士
郭群女士,196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
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4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中山大学
管理学院,任副教授。
郭群女士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郑文先生
郑文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安
交通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1 年 9 月至今,任职于
广州大学,任副教授。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文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游海龙先生
游海龙先生,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7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微电子学院,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职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与系统工程学院,任
博士后;2019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成都知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市锐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西安国
微半导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游海龙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伟雄先生
陈伟雄先生,198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期货从业资格证书。2015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
公司董秘助理;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于 2020 年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雄先生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
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