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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扬芯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1-1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月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
接受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发行人”、“上市公司”
或“公司”)的委托,就发行人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
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
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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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3
      三、发行人情况 ...................................................................................................................4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23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2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6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27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27
      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27
      三、发行人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28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29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33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36
      七、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41
附件一 .......................................................................................................................................47
附件二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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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男,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信息传
媒行业组高级副总裁。曾负责或参与慧辰资讯、首都在线、圣邦微电子、超图软件、捷
顺科技等 IPO 项目,以及航天发展重大资产重组项目、青岛双星、能科股份、首都在
线等再融资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李艳梅,女,MBA、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
会信息传媒行业组总监,主要负责或参与了用友网络、华录百纳、能科股份、中文在线、
中科金财、同方股份、机器人、中国软件、永辉超市、沧州明珠等多个再融资项目,神
州泰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以及慧辰资讯、英利汽车、麒麟网络、鲁南新材、步长
制药、新大新材、哈尔斯等多个 IPO 项目。在保荐业务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详见附件一。

(二)项目协办人

     林骥原,男, 2016 年加入中信证券,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曾参
与传音控股科创板 IPO 项目、海能实业创业板 IPO 项目、纬德信息科创板 IPO 项目,
以及华润双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肖少春、贺湘南、游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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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Leadyo IC Testing Co.,Ltd.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0 年 2 月 10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5 日
注册资本                        13,640 万元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利扬芯片
A 股股票代码                    688135.SH
法定代表人                      黄江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 2 号
邮政编码                        523000
电话                            0769-26382738
传真                            0769-26383266
网址                            http://www.leadyo.com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封装、技术开发,探针卡、治具、测试板设
                                计、开发及销售,仓储(除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
经营范围
                                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和上市,以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发行人改制与设立情况

       (1)发行人前身利扬有限的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黄江、瞿昊、张利平、洪振辉、
潘家明、辜诗涛于 2010 年 2 月 10 日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
中,黄江出资 1,005 万元、瞿昊出资 150 万元、张利平出资 150 万元、洪振辉出资 90
万元、潘家明出资 60 万元、辜诗涛出资 45 万元。利扬有限住所为东莞市万江区莫屋社
区莫屋新村工业区,注册号为 441900000738666。

       2010 年 2 月 9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广东分所出具大信粤会验字〔2010〕
第 D010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2 月 8 日,利扬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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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500 万元,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0 年 2 月 10 日 , 东 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向 利 扬 有 限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44190000073866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利扬有限的住所为东莞市万江区莫屋社区
莫屋新村工业区。

       2010 年 5 月 8 日,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正所验字〔2010〕020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5 月 5 日,利扬有限已收到黄江缴纳出资 5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2010 年 7 月 21 日,广东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正所验字〔2010〕033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19 日,利扬有限已收到黄江缴纳出资 500 万元,
均为货币出资。

       利扬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黄江                                   1,005.00                  67.00        货币
   2       瞿昊                                     150.00                  10.00        货币
   3       张利平                                   150.00                  10.00        货币
   4       洪振辉                                    90.00                   6.00        货币
   5       潘家明                                    60.00                   4.00        货币
   6       辜诗涛                                    45.00                   3.00        货币
                  合计                            1,500.00                 100.00          -

       (2)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

       经过历次股权变更、增资后,至利扬有限股份制改造前,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
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1       黄江                   3,375.00                3,375.00        货币                  56.25
   2       瞿昊                    568.20                    568.20       货币                    9.47
   3       张利平                  568.20                    568.20       货币                    9.47
   4       黄主                    336.00                    336.00       货币                    5.60
   5       徐杰锋                  300.00                    300.00       货币                    5.00
   6       洪振辉                  281.40                    281.40       货币                    4.69
   7       潘家明                  287.40                    287.40       货币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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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8      辜诗涛                   170.40                   170.40        货币                      2.84
   9      张钻兰                   113.40                   113.40        货币                      1.89
         合计                     6,000.00                6,000.00         -                  100.00%

       发行人系由黄江等 9 名利扬有限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审计的利扬有限净资产
72,450,252.61 元(审计基准日为 2015 年 1 月 31 日)折合股本 7,200 万股,由利扬有限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具体如下:

       2015 年 4 月 6 日,天健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5〕7-134 号),利扬有限截
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账面净资产值为 72,450,252.61 元。

       2015 年 4 月 8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坤元评报
﹝2015﹞137 号),利扬有限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73,900,138.18 元。

       2015 年 4 月 8 日,利扬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通过决议,利扬有限以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7-134 号《审计报告》为基础,以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的净资产 72,450,252.61 元按照 1.006254:1 的比例折成 72,0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剩余净资产 450,252.61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天健粤验字
〔2015〕16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
有的截至 2015 年 1 月 31 日止利扬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 72,450,252.61 元,根据《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 72,000,000 元,资
本公积 450,252.61 元。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就上述整体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注册号:441900000738666)。

       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0,500,000                              56.25
  2      瞿昊                                               6,818,400                               9.47
  3      张利平                                             6,818,400                               9.47
  4      黄主                                               4,032,000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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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5      徐杰锋                                             3,600,000                     5.00
  6      潘家明                                             3,448,800                     4.79
  7      洪振辉                                             3,376,800                     4.69
  8      辜诗涛                                             2,044,800                     2.84
  9      张钻兰                                             1,360,800                     1.89
                  合计                                     72,000,000                   100.00

      2、发行人历史沿革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2015 年 9 月,利扬芯片在股转公司挂牌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的议案》。

      2015 年 8 月 11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5296 号),同意公司股
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5 年 8 月 31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
记确认书及证券登记证明,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登记的股份
总量为 72,000,000 股。

      2015 年 9 月 1 日,利扬芯片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股票挂牌并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利扬芯片证券简称为“利扬
芯片”,证券代码为“833474”,利扬芯片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7 日起在股转公司挂牌并
公开转让。

      (2)2016 年 3 月,利扬芯片第一次股票发行,定向发行 3,000,000 股

      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在册股东潘家明定向发行 3,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50 元/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
7-134 号审计报告,截止 2015 年 1 月 31 日,公司净利润为 145.77 万元,公司经审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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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7,245.03 万元,每股净资产为 1.21 元。本次股票发行
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
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2016 年 1 月 23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6〕7-9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收到潘家明缴纳的货币资金
450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3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0 万元。

     2016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805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3,000,000 股,其中限售 0 股,不予限售 3,000,000 股。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无限售条件股
份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6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后,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0,500,000               54.00
    2       瞿昊                                               6,818,400                   9.09
    3       张利平                                             6,818,400                   9.09
    4       潘家明                                             6,448,800                   8.60
    5       黄主                                               4,032,000                   5.38
    6       徐杰锋                                             3,600,000                   4.80
    7       洪振辉                                             3,376,800                   4.50
    8       辜诗涛                                             2,044,800                   2.73
    9       张钻兰                                             1,360,800                   1.81
                     合计                                     75,000,000              100.00

     潘家明本次定向发行获得的 3,000,000 股股票系代黄江持有。2016 年 3 月,潘家明
在黄江的指示下,将其持有的 2,100,000 股股票以 1.5 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员工持股
平台扬致投资、扬宏投资。2016 年 3 月,潘家明在黄江的指示下,将其持有的另外 900,000
股股票以 4.0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做市商东莞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至此,潘
家明与黄江之间的股份代持关系终止。双方基于股份代持关系的形成及终止不存在任何
争议和纠纷。除本次股份代持情况外,黄江、潘家明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情况。该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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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产生及解除的过程均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未对公司现有股
权结构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股权结构情况
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0,500,000               54.00
    2       瞿昊                                               6,818,400                   9.09
    3       张利平                                             6,818,400                   9.09
    4       黄主                                               4,032,000                   5.38
    5       徐杰锋                                             3,600,000                   4.80
    6       潘家明                                             3,448,800                   4.60
    7       洪振辉                                             3,376,800                   4.50
    8       辜诗涛                                             2,044,800                   2.73
    9       张钻兰                                             1,360,800                   1.81
   10       扬致投资                                           1,207,000                   1.61
   11       扬宏投资                                             893,000                   1.19
   1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0.53
   1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13
   1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13
   15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13
   16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0.13
   17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13
                     合计                                     75,000,000              100.00

     (3)2016 年 4 月,利扬芯片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2016 年 2 月 4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票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
为做市转让方式。

     2016 年 3 月,股东潘家明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黄江的指示下,将其持有的 90 万股
股票分别转让给做市商东莞证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等 6 家做市
商为发行人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2016 年 4 月 20 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6〕3245 号《关于同意股票变更
为做市转让方式的函》,同意发行人股票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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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6 年 11 月,利扬芯片第二次股票发行,定向发行 8,000,000 股

       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600,000 元,发行价格为 6.70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
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
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共 24 名,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时身份
  1      黄江                                             300,000       2,010,000.00    在册股东
  2      黄主                                             330,000       2,211,000.00    在册股东
  3      徐杰锋                                            50,000        335,000.00     在册股东
  4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0,000.00    在册股东
  5      袁俊                                             100,000        670,000.00     核心员工
  6      田坤                                              30,000        201,000.00       监事
  7      郑朝生                                            20,000        134,000.00     核心员工
  8      黄兴                                             800,000       5,360,000.00   合格投资者
  9      崔若文                                           700,000       4,690,000.00   合格投资者
  10     吴显英                                           600,000       4,020,000.00   合格投资者
  11     何润英                                           500,000       3,3500,00.00   合格投资者
  12     谢春兰                                           320,000       2,144,000.00   合格投资者
  13     刘辉                                             180,000       1,206,000.00   合格投资者
  14     李沅蔓                                           120,000        804,000.00    合格投资者
  15     黄志文                                           100,000        670,000.00    合格投资者
  16     温锦顺                                           100,000        670,000.00    合格投资者
  17     胡海涛                                           100,000        670,000.00    合格投资者
  18     晏阳天                                            50,000        335,000.00    合格投资者
  19     万源众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6,700,000.00   合格投资者
         苏州福华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
  20                                                      597,015       4,000,000.50   合格投资者
         业(有限合伙)
         佛山比特时代伯乐壹号股权投资合
  21                                                      447,761       2,999,998.70   合格投资者
         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怡华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
  22                                                      455,224       3,050,000.80   合格投资者
         业(有限合伙)
  23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                   500,000       3,350,000.00   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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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时身份
         司
         北京德丰杰龙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24                                                      300,000       2,010,000.00    合格投资者
         (有限合伙)
                      合计                               8,000,000   53,600,000.00           -

       2016 年 6 月 24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6〕3-82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6 月 7 日止,公司已收到苏州福华时代伯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缴纳的货币资金 5,360.00 万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8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560.00 万元。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6〕 7100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
行 8,000,000 股,其中限售 4,400,000 股,不予限售 3,600,000 股。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无
限售条件股份于 2016 年 10 月 19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后,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0,800,000              49.16
   2      瞿昊                                                             6,818,400               8.21
   3      张利平                                                           6,818,400               8.21
   4      黄主                                                             4,362,000               5.26
   5      徐杰锋                                                           3,650,000               4.40
   6      潘家明                                                           3,448,800               4.16
   7      洪振辉                                                           3,376,800               4.07
   8      辜诗涛                                                           2,044,800               2.46
   9      张钻兰                                                           1,360,800               1.64
  10      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7,000               1.45
  11      其他股东                                                         9,113,000              10.98
                             合计                                         83,000,000             100.00

       (5)2016 年 12 月,利扬芯片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2016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
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并向股转公司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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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2 月 14 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股
转系统函〔2016〕9251 号),同意发行人的股票转让方式自 2016 年 12 月 16 日起由做
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6)2017 年 1 月,利扬芯片第三次股票发行,定向发行 5,800,000 股

       2016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6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5,8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44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 6.80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
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
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共 14 名,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认购时身份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
 1                                                        2,500,000      17,000,000.00   合格投资者
        限合伙)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
 2                                                        1,000,000       6,800,000.00    在册股东
        司
        苏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3                                                          740,000       5,032,000.00   合格投资者
        (有限合伙)
 4      张耀东                                              250,000       1,700,000.00   合格投资者
 5      谢春兰                                              230,000       1,564,000.00    在册股东
 6      黄江                                                200,000       1,360,000.00    在册股东
 7      黄兴                                                200,000       1,360,000.00    在册股东
 8      潘家明                                              200,000       1,360,000.00    在册股东
 9      刘剑锋                                              100,000         680,000.00    在册股东
 10     曹芳宇                                              100,000         680,000.00   合格投资者
 11     吴赤球                                              100,000         680,000.00   合格投资者
 12     深圳前海有道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680,000.00   合格投资者
 13     彭俊                                                 50,000         340,000.00   合格投资者
 14     陈丽萍                                               30,000         204,000.00   合格投资者
                   合计                                   5,800,000      39,440,000.00       -

       2016 年 12 月 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6〕3-158 号),确认截至 2016 年 11 月 18 日止,公司已收到深圳市达晨创坤股
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者缴纳的货币资金 39,440,00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
资本 5,8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3,64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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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 41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5,800,000 股,其中限售 1,460,000 股,不予限售 4,340,000 股。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无限
售条件股份于 2017 年 1 月 17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后,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1,000,000               46.17

      2      张利平                                                        6,818,400               7.68

      3      瞿昊                                                          6,818,400               7.68

      4      黄主                                                          4,362,000               4.91

      5      徐杰锋                                                        3,650,000               4.11

      6      潘家明                                                        3,648,800               4.11

      7      洪振辉                                                        3,376,800               3.80

      8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               2.82

      9      辜诗涛                                                        2,044,800               2.30

      10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00,000               1.69

      11     其他股东                                                    13,080,800               14.73

                             合计                                        88,800,000              100.00

          (7)2017 年 7 月,利扬芯片第四次股票发行,定向发行 11,000,000 股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
数量不超过 11,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3,860,000.00 元,发行价
格为 11.26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共 31 名,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认购时身份
  1        袁金钰                                        2,100,000      23,646,000.00      合格投资者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
  2                                                      1,776,000      19,997,760.00      合格投资者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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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认购时身份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
  3                                                      1,332,000       14,998,320.00   合格投资者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4                                                        700,000        7,882,000.00   合格投资者
        公司
        深圳恒益天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     苏州泓瑞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444,000        4,999,440.00   合格投资者
        限合伙)
        东莞市融易中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6                                                        444,000        4,999,440.00   合格投资者
        (有限合伙)
        东莞长安融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7                                                        400,000        4,504,000.00   合格投资者
        (有限合伙)
  8     黄江                                               343,800        3,871,188.00    在册股东
  9     张耀东                                             300,000        3,378,000.00    在册股东
 10     徐高翔                                             300,000        3,378,000.00   合格投资者
 11     陈巧                                               254,000        2,860,040.00   合格投资者
 12     卢旭坤                                             250,000        2,815,000.00    核心员工
 13     胡锦荣                                             250,000        2,815,000.00   合格投资者
 14     李沅蔓                                             220,000        2,477,200.00    在册股东
 15     张勇                                               220,000        2,477,200.00    在册股东
 16     徐杰锋                                             200,000        2,252,000.00    在册股东
 17     张钻兰                                             200,000        2,252,000.00    在册股东
 18     林王芬                                             200,000        2,252,000.00   合格投资者
 19     邱小清                                             180,000        2,026,800.00    在册股东
 20     洪振辉                                             170,000        1,914,200.00    在册股东
 21     瞿昊                                               100,000        1,126,000.00    在册股东
 22     朱华                                               100,000        1,126,000.00   合格投资者
 23     潘恒星                                             100,000        1,126,000.00   合格投资者
 24     路凤贤                                             100,000        1,126,000.00   合格投资者
 25     李倩                                                80,000         900,800.00    合格投资者
 26     潘家明                                              60,000         675,600.00     在册股东
 27     袁俊                                                60,000         675,600.00     在册股东
 28     林江海                                              50,000         563,000.00    合格投资者
 29     霍锦连                                              45,000         506,700.00    合格投资者
 30     郑朝生                                              20,000         225,200.00     在册股东
 31     王伟                                                 1,200           13,512.00    在册股东
                   合计                              11,000,000.00      123,8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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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4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7〕3-33 号),确认截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到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31 名投资者缴纳的货币资金 123,860,000.00 元,其中,计入实
收资本 11,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2,860,000.00 元。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795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11,000,000 股,其中限售 11,000,000 股,不予限售 0 股。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无限售条件
股份于 2017 年 7 月 4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7 年 7 月 3 日,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票发行
完成后,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1,343,800            41.43
   2      瞿昊                                                           6,918,400             6.93
   3      张利平                                                         6,818,400             6.83
   4      黄主                                                           4,362,000             4.37
   5      徐杰锋                                                         3,850,000             3.86
   6      潘家明                                                         3,708,800             3.72
   7      洪振辉                                                         3,546,800             3.55
   8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             2.51
   9      袁金钰                                                         2,100,000             2.10
  10      辜诗涛                                                         2,044,800             2.05
  11      其他股东                                                      22,607,000            22.65
                           合计                                         99,800,000           100.00

       (8)2018 年 1 月,利扬芯片股票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股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并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实施的《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股转系统公告〔2017〕663 号)规定,原采取协议转让
方式的股票改为采取集合竞价转让方式进行转让。据此,股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将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

       (9)2019 年 12 月,利扬芯片第五次股票发行,定向发行 2,500,000 股

       2019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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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广东利扬芯
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
超过 15,000,000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9,85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
13.99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共 6 名,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购股份数量(股) 出资金额(元)           认购时身份
   1        欧阳杓佶                               1,429,592       20,000,000.00       合格投资者
   2        来波                                     630,000        8,813,700.00       合格投资者
   3        袁金钰                                   358,000        5,008,420.00        在册股东
   4        张亦锋                                    47,408            663,237.92       总经理
   5        杨恩慧                                    20,000            279,800.00      财务总监
   6        邓先学                                    15,000            209,850.00        监事
                   合计                            2,500,000       34,975,007.92           -

        2019 年 11 月 2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19〕3-58 号),确认截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欧阳杓佶、来波、
袁金钰、张亦锋、杨恩慧、邓先学 6 名自然人用于缴纳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500,000 股的货币资金共 34,975,007.92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 2,5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2,475,007.92 元。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取得了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9〕4876 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
2,500,000 股,其中限售 61,806 股,不予限售 2,438,194 股。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无限售条
件股份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审议本次
股票发行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黄江                                                         41,343,800               40.41
    2       瞿昊                                                          6,918,400                6.76
    3       张利平                                                        6,818,400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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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4        黄主                                                        4,362,000             4.26
     5        徐杰锋                                                      3,850,000             3.76
     6        洪振辉                                                      2,691,800             2.63
     7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             2.44
     8        袁金钰                                                      2,458,000             2.40
     9        潘家明                                                      2,327,800             2.28
     10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76,000             1.74
     11       其他股东                                                   27,253,800            26.65
                           合计                                         102,300,000           100.00

         (10)2020 年 11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
测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5 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1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15.7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605.2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7,094.26 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天健验〔2020〕
3-10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66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
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3,640.00 万股,其中 2,770.4245
万股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利扬芯片”,证券代码“688135.SH”。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1        黄江                                              41,343,800                     30.3107%
 2        瞿昊                                               6,918,400                      5.0721%
 3        张利平                                             6,818,400                      4.9988%
 4        黄主                                               4,362,000                      3.1979%
 5        徐杰锋                                             3,850,000                      2.8226%
 6        洪振辉                                             2,691,800                      1.9735%
 7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                      1.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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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8     袁金钰                                                2,458,000                  1.8021%
 9     潘家明                                                2,317,800                  1.6993%
 10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776,000                  1.3021%
 11    深圳第一创业创新资本有限管理公司                      1,500,000                  1.0997%
 12    欧阳杓佶                                              1,429,592                  1.0481%
       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
 13                                                          1,332,000                  0.9765%
       心(有限合伙)
 14    张钻兰                                                1,260,800                  0.9243%
 15    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7,000                  0.8849%
 16    黄兴                                                  1,204,000                  0.8827%
 17    辜诗涛                                                1,097,400                  0.8045%
 18    蔡隽                                                    947,400                  0.6946%
 19    阮明伟                                                  900,000                  0.6598%
 20    何润英                                                  900,000                  0.6598%
 21    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3,000                  0.6547%
 22    唐飞飞                                                  848,000                  0.6217%
 23    吴显英                                                  800,000                  0.5865%
 24    苏州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40,000                  0.5425%
 25    崔若文                                                  700,000                  0.5132%
 26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                  0.5132%
 27    来波                                                    691,000                  0.5066%
       苏州福华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8                                                            597,015                  0.4377%
       伙)
 29    谢春兰                                                  550,000                  0.4032%
 30    张耀东                                                  480,000                  0.3519%
       广州怡华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1                                                            455,224                  0.3337%
       伙)
 32    吴赤球                                                  454,000                  0.3328%
       佛山比特时代伯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33                                                            447,761                  0.3283%
       限合伙)
       东莞市融易中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4                                                            444,000                  0.3255%
       伙)
       深圳恒益天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泓瑞通
 35                                                            444,000                  0.3255%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    林平峰                                                  386,000                  0.2830%
       深圳时代伯乐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37                                                            373,000                  0.2735%
       限合伙)


                                                3-1-18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38    陈巧                                                    354,000                  0.2595%
 39    李沅蔓                                                  340,000                  0.2493%
       北京德丰杰龙升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
 40                                                            300,000                  0.2199%
       伙)
 41    刘坚                                                    300,000                  0.2199%
 42    徐高翔                                                  300,000                  0.2199%
 43    卢旭坤                                                  250,000                  0.1833%
 44    刘辉                                                    241,000                  0.1767%
 45    邱小清                                                  204,000                  0.1496%
 46    林王芬                                                  200,000                  0.1466%
 47    胡锦荣                                                  190,000                  0.1393%
 48    袁俊                                                    160,000                  0.1173%
 49    周惠群                                                  147,000                  0.1078%
 50    张勇                                                    140,000                  0.1026%
 51    冯卫成                                                  127,000                  0.0931%
 52    刘剑锋                                                  110,000                  0.0806%
 53    黄志文                                                  103,000                  0.0755%
 54    温锦顺                                                  100,000                  0.0733%
 55    潘恒星                                                  100,000                  0.0733%
 56    胡海涛                                                  100,000                  0.0733%
 57    宁雪林                                                  100,000                  0.0733%
 58    朱华                                                    100,000                  0.0733%
 59    曹芳宇                                                  100,000                  0.0733%
 60    路凤贤                                                  100,000                  0.0733%
 6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000                  0.0689%
 62    王远青                                                   85,000                  0.0623%
 63    宁波鹰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3,000                  0.0609%
 64    林小丽                                                   81,000                  0.0594%
 65    李倩                                                     80,000                  0.0587%
 66    李洪波                                                   56,000                  0.0411%
 67    刘鹏                                                     53,000                  0.0389%
 68    王正良                                                   50,000                  0.0367%
 69    晏阳天                                                   50,000                  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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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70    彭俊                                                     50,000                   0.0367%
 71    吴骥东                                                   50,000                   0.0367%
 72    张亦锋                                                   47,408                   0.0348%
 73    霍锦连                                                   45,000                   0.0330%
 74    张炳海                                                   40,000                   0.0293%
 75    郑朝生                                                   40,000                   0.0293%
 76    郑玉彬                                                   33,000                   0.0242%
 77    许立群                                                   32,000                   0.0235%
 78    池州东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1,000                   0.0227%
 79    陈丽萍                                                   30,000                   0.0220%
 80    田坤                                                     30,000                   0.0220%
 81    彭建强                                                   25,000                   0.0183%
 82    王海萍                                                   24,000                   0.0176%
 83    徐奕蓉                                                   23,000                   0.0169%
 84    杨恩慧                                                   20,000                   0.0147%
 85    曹勇                                                     20,000                   0.0147%
       宁波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晟川永晟三号私
 86                                                             17,000                   0.0125%
       募证券投资基金
 87    江霞                                                     16,000                   0.0117%
 88    邓先学                                                   15,000                   0.0110%
 89    王伟                                                     14,200                   0.0104%
 90    廖海霞                                                    11,000                  0.0081%
 91    吴燕裕                                                    11,000                  0.0081%
 92    陈佳贞                                                   10,000                   0.0073%
 93    许立华                                                   10,000                   0.0073%
 94    尤坚                                                     10,000                   0.0073%
 95    蔡韶阳                                                     9,000                  0.0066%
 96    彭勇                                                       5,000                  0.0037%
 97    杨勇                                                       4,000                  0.0029%
 98    徐晗                                                       4,000                  0.0029%
 99    卢垒垒                                                     3,000                  0.0022%
100    卫暖登                                                     2,000                  0.0015%
101    杜玉祥                                                     1,000                  0.0007%



                                                3-1-20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占发行后股本比例(%)
102     秦超                                                           1,000                     0.0007%
103     翟仁龙                                                         1,000                     0.0007%
104     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                             1,705,000                         1.2500%
        广发原驰利扬芯片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
105                                                            3,410,000                         2.5000%
        理计划
106     网下限售账户                                           1,280,755                         0.9390%
本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                                          27,704,245                        20.3110%
                          合计                               136,400,000                       100.0000%

(三)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质押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            (%)         份数量(股)       (股)
 1      黄江                               41,343,800           30.31            41,343,800      无
 2      瞿昊                                6,918,400            5.07             6,918,400      无
 3      张利平                              6,818,400            5.00             6,818,400      无
 4      黄主                                4,362,000            3.20             4,362,000      无
 5      徐杰锋                              3,850,000            2.82             3,850,000      无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
 6      发原驰利扬芯片战略配售 1 号         3,410,000            2.50             3,410,000      无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洪振辉                              2,691,800            1.97             2,691,800      无
        深圳市达晨创坤股权投资企业
 8                                          2,500,000            1.83             2,500,000      无
        (有限合伙)
 9      袁金钰                              2,458,000            1.80             2,458,000      无
 10     潘家明                              2,317,800            1.70             2,317,800      无
                  合计                     76,670,200           56.20            76,670,200       -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日(未经审计)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3,989.99        56,401.87              15,893.93      12,891.32
非流动资产                                68,480.92        52,808.71              42,106.89      27,965.88
资产总计                                 112,470.90       109,210.58              58,000.82      40,857.20
流动负债                                   9,222.70          7,947.46              9,732.16       3,95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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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日(未经审计)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                                6,654.51           3,625.37              2,920.49           1,136.86
负债合计                                 15,877.21          11,572.83             12,652.65           5,094.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96,593.70          97,637.75             45,348.17          35,762.6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950.74            25,282.54             23,201.34          13,838.14
营业利润                                4,413.23             5,806.56              7,038.00           2,117.98
利润总额                                4,408.95             5,805.88              7,057.09           2,009.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63.25             5,194.72              6,083.79           1,592.71

     3、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1 年 1-6 月
              主要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未经审计)
综合毛利率                                      49.74%            46.10%              52.99%           39.25%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前)                       3.98%          10.01%              15.56%            4.56%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后)                       3.57%           8.82%              14.99%            3.77%
每股收益(基本)                                     0.29               0.49               0.61           0.16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黄江直接持有发行人 41,343,8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
本的 30.31%,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黄江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
号码 44252519701126****,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简历如下:

     黄江先生,197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 44252519701126****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02 年 4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东莞万江章治工业五金加工厂总
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东莞市鑫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东莞利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东莞市扬
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利扬创芯
片测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利扬芯片(香港)测试有限公司董事;
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已注销)执行董事;2020
年 7 月 2 日至今任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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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芯丑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黄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134.3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31%。黄江控制的扬
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9.3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65%,黄江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控制发行人 35.45%的股份。虽然黄江直接、间接控制的股份不足 50.00%,但因公
司不存在持股超过 10%的其他股东,且自公司设立以来,黄江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参
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黄江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股东谢春兰、黄主、黄兴及扬宏投资均为黄江的一致行动人。

     谢春兰为黄江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 0.40%;黄主、黄兴与黄江为兄弟关
系,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分别为 3.20%、0.88%,黄主为公司董事,黄兴未在公司
任职,该三名股东于发行人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均与实际控制人黄江一致。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
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信用融券专户和资产管理
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如下: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利扬芯片 2,729 股股
票;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利扬芯片 66,106 股股票;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未持有利扬芯
片股票。公司重要子公司(包括华夏基金、中信期货、金石投资、中信证券投资、中信
里昂)持有利扬芯片 5,858 股股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总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的 5%。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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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
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中信证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
保荐职责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异于正常商业条件的
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荐机构
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

     中信证券设内核部,负责本机构投资银行类项目的内核工作。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
具体程序如下:

     首先,由内核部按照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组的预约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内核部在
受理申请文件之后,由两名专职审核人员分别从法律和财务的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
初审,同时内核部还外聘律师及会计师分别从各自的专业角度对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
核。审核人员将依据初审情况和外聘律师及会计师的意见向项目组出具审核反馈意见。

     其次,内核部将根据项目进度召集和主持内核会议审议项目发行申报申请,审核人
员将把项目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在内核会上报告给参会委员;同时
保荐代表人和项目组需要对问题及其解决措施或落实情况向委员进行解释和说明。在对
主要问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内核委员投票表决决定项目发行申报申请是否通过
内核委员会的审核。内核会后,内核部将向项目组出具综合内核会各位委员的意见形成
的内核会反馈意见,并由项目组进行答复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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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核意见

     2021 年 9 月 27 日,使用中信证券会议系统召开了利扬芯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内核会,对该项目申请进行了讨论,经全体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该项目通过了中
信证券内核委员会的审议,同意将利扬芯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申请文件上报监管
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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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
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承诺如下: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证
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
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
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
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六)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
施;

     (九)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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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会计
师沟通后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东城利扬芯片集成
电路测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将扩大芯片测试产能,满足集
成电路测试行业快速增长的需求,产能扩建有利于提高公司芯片测试服务的效率和交付
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
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发行人具备必要的独立性,能够按照
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运作,主营业务突出,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募集
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并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利扬芯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是否履行决策程序的核查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8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议案,发行人董事会认为发行人具备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对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限售期、上市地点、募集资金
规模和用途等事项作出决议。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行人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的相关议案。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发行人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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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需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三、发行人符合《公司法》及《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其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所有认
购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符合该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当相同”的规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价格预计超过票面金额,符合该条“股票发行价
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要求。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发行相关的议案,符合该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要求。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该条“非公开发行证
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的要求。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
情形。

(五)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中“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
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规定”的规定,具体查证情况详见本节“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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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四、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的逐项查证

     保荐机构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
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查证过
程如下:

(一)发行人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情形

     1、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
情形

     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芯片测试产能建设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发行人编制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
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1〕3-419 号),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2、发行人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保荐机构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0〕3-41
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304 号《广东利扬芯
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经核查,发行人不存
在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
规则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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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4、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行为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
违法行为。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了解了募集资金
投向及相关产业政策、履行的报批事项,经核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
领域的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
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发行
人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价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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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
前述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
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
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对象为“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
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
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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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
五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限售期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发行人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
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
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
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限售期安排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五
十九条的规定。

(六)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情形

     发行人已出具承诺:不存在向本次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
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
情形。

(七)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的情形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黄江。黄江直接持有
发行人 41,343,8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0.31%;通过其一致行动人谢春兰、黄
主、黄兴、扬宏投资控制发行人 7,009,000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5.14%。黄江与
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35.45%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7,280,000 股,若假设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
行上限 27,280,000 股,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163,680,000 股,黄江与其
一致行动人仍将控制公司 29.54%的股份。虽然黄江与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不足
50.00%,但因公司不存在持股超过 10%的其他股东,且自公司设立以来,黄江一直担
任公司董事长,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黄江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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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的
情形。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集成电路测试行业竞争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链中存在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封测一体公司、晶圆代工企业、IDM
厂商和芯片设计公司等模式的厂商涉及了晶圆测试、芯片成品测试业务。其中,晶圆代
工企业、封测一体公司和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都能对外提供晶圆测试或者芯片成品测试
服务,都是服务于芯片设计公司;而 IDM 厂商和芯片设计公司主要为满足集团内部的
测试需求来配置一定的测试产能。各类厂商的主营业务和技术特点各不相同,相比于其
他四类,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起步较晚,分布较为分散且规模较小。

     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的统计,2020 年中国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销售额达到
3,778.4 亿元人民币,根据台湾工研院的统计,“集成电路测试成本约占到 IC 设计营收
的 6%-8%”,据此推算集成电路测试行业的市场容量约为 226.7 亿元-302.3 亿元人民币。
这其中,中国台湾地区等境外各类测试厂商占据了主要的市场份额,公司市场占有率较
低,面临和境外各类测试厂商竞争的压力。

(二)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新客户收入贡献缓慢的风险

     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 77.04%、76.39%、67.19%
和 62.68%。公司客户的集中度虽在逐年下降,占比仍然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
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由于公司测试服务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将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新增客户在合作过程中,需通过工程批、小批量测试验证芯片产品后方可进
入量产测试阶段。新增客户的芯片产品能否快速进入量产测试阶段,主要取决于新增客
户芯片产品在终端市场推广的程度。若短期内公司新增客户的产品不能有效在市场推
广,将延长新增客户的培育周期,使得新增客户对公司收入贡献较为缓慢,可能对公司
业绩持续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三)研发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迅速,工艺、技术及产品的升级和迭代速度较快,公司要保持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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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的竞争力,必须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目前,与广阔的市场空间相比,专业
测试研发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公司的测试解决方案开发、测试技术创新和前瞻性研究主
要依托以核心技术人员为骨干的研发团队。公司测试技术复杂程度高、研发难度大,掌
握这些技术需要多学科的知识积累和多年的技术沉淀。如果同行业竞争对手可能通过更
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才,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将对公司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8 年至 2021 年 1-6 月,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9.25%、52.99%、46.10%和 49.74%,
处于较高水平,公司测试的芯片种类和型号较多,使用不同测试平台的毛利率存在一定
差异,产品结构、高中端测试平台收入结构的变化将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其次,
公司成本结构中以固定性成本为主,主要包含测试设备折旧、厂房租金和电费等。若公
司未来营业收入规模出现显著波动,或流失先进制程芯片测试项目等高毛利率业务,或
新增测试设备稼动率较低,公司将面临毛利率发生波动或无法维持现有毛利率水平的风
险。

(五)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社会人均薪酬的逐步提高,以及公司为保持人员稳定并吸引优秀人才,公司员
工薪酬待遇有可能进一步提高,从而增加人工成本,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电路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芯片设计公司,终端产品应用领域
广阔。目前,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暂不构成不利影响,但不
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导致客户终端产品出口受限,市场出现萎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可能受到整体经济形势波动或自身生产经
营的影响,也可能对公司业务拓展等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司发展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的风险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了扩大测试规模,保证充足的产能以满
足订单测试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公司需不断添置测试机、分选机和探针台等测试平
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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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获取足够的经营收益,或者融资渠道、规模受限,导致资金投入
减少,可能对公司的发展和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审核及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
定。能否通过上交所的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批准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

     同时,本次发行方案为向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定向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以及认购能力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
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
的影响,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不足乃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而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根据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不会导致公司每
股收益被摊薄。但是一旦该部分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
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的可能性,公司依然存在即期回报因本次发行而有
所摊薄的风险。


(十)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芯片测试产能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提升。
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在目前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和公司技
术能力等基础上进行的,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存在公司无法按原计划顺利
实施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该等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十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国家的经济政策、经济周期、通货
膨胀、股票市场的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若干不确定性,并可能因上述风险因素出现波动,直接或间
接地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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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集成电路行业一直
以来都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一方面,国家连续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规范行业竞争秩
序,加强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另一方面,近年来,
国家颁布了多项鼓励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产业政策和措施,为国内企业创造了非常有利
的投融资、税收、出口环境等。

     例如 2015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 2025》,明确指出引领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基金的投资,支持设立地方性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破解产业投融资瓶颈;例如 2020
年 2 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颁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半导
体及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加快布局芯片制造项目,推动现有
6 英寸及以上晶圆生产线提升技术水平、对接市场应用。大力支持技术先进的 IDM(集
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销售一体化的组织模式)企业和晶圆代工企业在珠三角布局
研发中心、生产中心和运营中心,建设晶圆生产线。到 2025 年,建成较大规模特色工
艺制程生产线,积极布局建设先进工艺制程生产线。一系列国家、地方行业政策的推出,
对集成电路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保障,同时为发行人经营发展提供
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政策支持,对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2、下游终端市场对芯片的需求巨大

     集成电路测试行业依赖于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而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
下游的终端市场。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北斗导航、5G 基站、汽车电子等
市场的高速发展,集成电路行业也得到了巨大发展,特别是 5G 智能手机和人工智能市
场的快速增长,芯片需求与日俱增,集成电路行业得到爆发式增长。据中国半导体行业
协会统计,2019 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 7,562.30 亿元,同比增长 15.77%;其中
封装测试业销售额 2,349.70 亿元,同比增长 7.10%。未来随着电子产品终端市场的继续
增长,为集成电路测试企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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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技术和模式创新正在引发新一轮的产业变革

     从技术角度来看,当前全球集成电路产业正处于技术变革时期。集成电路技术发展
路径正逐步向多功能融合的趋势转变,先进工艺制程日新月异,围绕新型器件结构的探
索正成为集成电路技术创新的主要焦点,各类技术创新的 SIP、WLCSP 等先进封装芯
片产品及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高算力等应用领域的芯片产品层出不穷,
引发 CPU 计算架构发生变革。加之我国在计算机、移动通信等领域具有庞大的市场需
求基础,这恰好为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追赶国际先进水平创造了难得的机遇。随着技术和
资金等门槛不断提高,集成电路跨国企业正酝酿着大规模兼并重组,为我国企业在全球
范围内获取先进技术、优秀人才以及市场渠道创造了有利条件。

     另外,近年来随着 Chipless 模式的发展,以华为、格力、阿里、小米为代表的,掌
握着巨大终端产品或终端应用的企业纷纷进入芯片设计行业,大力投入适用于自家产品
的专业芯片及自有系统级芯片(SoC)的研发和设计,以图减少对传统 IDM 模式企业
的依赖,使得 IDM 模式占据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减少,而专业分工模式市场份额将增
大,进而使得独立第三方测试企业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规模化成本优势明显,测试专业化是发展趋势

     集成电路产业继续高度细化分工,集成电路测试走向专业化是发展趋势。首先,集
成电路制程演进和工艺日趋复杂化,制程过程中的参数控制和缺陷检测等要求越来越
高,集成电路测试专业化的需求提升;其次,芯片设计趋向于多样化和定制化,对应的
测试方案也多样化,对测试的人才和经验要求提升,测试外包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负
担,提高效率。此外,专业测试在成本上具有一定优势。目前测试设备以进口为主,资
本投入较大,独立第三方测试公司专业化和规模化优势明显,测试产品多元化加速测试
方案迭代,源源不断的订单保证产能利用率。因此,除 Fabless 企业外,原有 IDM、晶
圆制造、封装厂出于成本的考虑倾向于将测试部分交由独立第三方测试企业。

     随着技术快速地更新换代,集成电路行业已经从标准品时代进入到更加个性化、定
制化的新时代,相比于传统的 IDM 模式,专业分工的 Foundry 模式将每个专业环节交
由专业的人去完成,并且可以相互制衡,另外,专业分工模式市场反应迅速、产能利用
率高,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公司所处的独立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服务产业,这是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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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路行业通用的专业代工模式不断发展的产物,近年来,委托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机构
已经是诸多芯片设计公司的共同选择,集成电路测试走向专业化、规模化是发展趋势。

(二)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

     (1)测试平台优势

     发行人成立于 2010 年,经过 10 多年的发展,积累了较多的测试平台,相比于国内
其他独立第三方测试公司,发行人测试平台类型较为多样和丰富,可满足市场上不同设
计公司的测试需求,目前发行人拥有爱德万 93K、T2K、T5 系列、EVA100,泰瑞达 J750、
Magnum,Chroma 33XX 系列,NI STS 系列,Accotest STS8200,Sandtek Astar、Qstar,
TEL P12、Precio XL,TSK UF200、UF3000,MultiTest M9510,Epson 8000 系列等测试
设备,具有存储器芯片、消费类电子芯片、逻辑和混合信号芯片、无线射频芯片、系统
级芯片、生物芯片和 MEMS 芯片等的测试能力。

     (2)本土市场客户资源及服务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本土电子产业成长迅速,已成为电子产品生产制造大国,本
土芯片设计企业的技术能力和市场能力迅速发展壮大,成为公司最主要的目标客户群。
相对于海外竞争对手,公司一方面更加贴近、了解本土市场,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提供充分的服务支持,可以稳步占据供应链的关键位置;另一方面,公司与本土电子产
品制造企业在企业文化、市场理念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更能相互认同,业务合作通畅、高
效,形成了密切的且相互依存的产业生态链。

     由于集成电路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并且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了抢占市场先
机,通常对测试企业的测试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交期、服务效率等方面有着较为严格
的要求。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测试企业,拥有公正的身份立场,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
较高的服务效率,能够全面满足客户对测试公正立场的要求。公司高度重视对客户资源
的管理与维护,长期通过参与客户工程技术研讨、进行新产品试验等有效措施加强与客
户的互动性,通过测试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提升客户对公司的粘性;同时,基于产能
保证、技术保密性和更换供应商的操作成本考虑,这种战略合作一般具备较高的稳定性。
因此,公司的客户忠诚度比较高,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奠定巨大的优势,是公司的核
心竞争力之一。

     (3)贴近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地缘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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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已获得长足发展,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集成电路产
业链的晶圆代工制造与芯片封装、电子终端产品分别集中于国内的华东、华南地区,目
前中国大陆最主要可量产的晶圆代工基地集中在华东,包括中芯国际、上海华力、华虹
半导体、台积电和华润上华等;长电科技、通富微电等是以华东为中心的封装基地,这
些企业为国内芯片设计公司提供专业的晶圆代工和封装代工服务。

     华南地区主要以深圳、东莞为中心,聚集着如比亚迪、富士康等电子组装基地;另
外,以手机为消费电子代表的华为、VIVO、OPPO 等总部设在华南,而且集成电路全
国总分销集中在深圳,有助于芯片设计公司快速响应终端市场。

     公司分别在广东东莞和上海嘉定建立了两大生产基地,既能毗邻终端客户提供服
务,又能贴近前端晶圆和封装实现快速响应。公司多年来持续在独立第三方专业测试领
域深耕,具备高质量且高性价比的集成电路测试量产能力,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辐射
上下游的快速响应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公司在地理上贴近半导体产业中心,在产品质量、交货速度、个性化支持、售后服
务等方面也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认可。同时,公司拥有贴近半导体产业中心的地缘优势,
便于获取高素质研发人才的加盟,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

     (4)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在行业内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优势,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测试方案的能力。高
效、专业的测试方案需要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底蕴和经验积累,公司长期致力于测试方
案开发,具备在较短的产品开发周期内快速开发出满足市场应用的测试方案的核心开发
能力。公司较早实现了行业内多项领先技术产品的测试量产,在给客户提供关键技术测
试方案上具有突出表现,为客户抢占市场先机及提升竞争力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已经在 5G 通讯、传感器、物联网、指纹识别、金融 IC 卡、北斗导航、汽车
电子等新兴产品应用领域取得测试优势,未来公司将加大力度继续布局 AI、VR、区块
链、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集成电路测试。

     为了保障公司具备长期的市场竞争力,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的持续创新。未来,公司
将进一步增强研发能力,提升现有核心业务的技术水平,开发更多的新型集成电路测试
方案,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巩固和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

     (5)人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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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拥有多名在集成电路测试行业从业经验长达十余年的资深技术人员和专业的
集成电路测试方案开发团队,构成公司技术研发的核心支柱力量,组建专注于当前和未
来集成电路行业高端制程、高端封装、高端应用的芯片产品做前瞻性测试研究的先进技
术研究院。公司研发团队具备扎实的研发功底和经验积累,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
能力,通过不断开发出更具创新性的测试方案,赢得市场广泛认可,为公司带来更多的
业务需求。

     公司研发团队能开发基于多种高端测试平台的解决方案,并可实现各平台之间的转
换,具备丰富的各种类型芯片产品测试方案的开发经验,包括生物识别芯片测试方案、
5G 通讯芯片测试方案、先进制程 AI 计算芯片测试方案、智能传感器芯片测试方案、北
斗导航芯片测试方案等。

     同时,公司还拥有较强的自动化设备硬件开发团队,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条状封装
产品自动探针台、3D 高频智能分类机械手等集成电路专用测试设备已运用到公司的生
产实践中。其中条状封装产品自动探针台可覆盖电容指纹系列产品、光学指纹系列产品、
活体指纹系列产品的测试。3D 高频智能分类机械手能够有效解决先进工艺离散性技术
难题。

     (6)发行人与第三方专业测试服务厂商的比较优势

     与发行人同为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的公司相比。一方面,目前中国台湾存在多家规
模较大的专业测试上市公司,如京元电子、矽格、欣铨等,与台湾测试公司相比,发行
人具有区位和文化优势,目前中国大陆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市场之一,中国大陆的芯
片设计公司也迎来高速成长。由于芯片设计公司需要与集成电路测试公司进行密切地合
作,在测试的过程中需要深入沟通具体技术问题,考虑到芯片设计领域的技术保密性,
国内越来越多的大型芯片设计公司未来会逐渐将测试需求转向国内,优先选择国内的测
试公司;另一方面,发行人与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厂商相比,由于国内第三方专业测试
厂商普遍成立时间较晚,规模较小,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和市场开拓优势。

     (7)发行人与封测一体公司、晶圆代工企业、IDM 厂商、芯片设计公司的比较优
势

     1)与封测一体公司相比,封测一体公司更多专注于封装领域的研发,其测试更多
是属于自检,也就是在封装完成后进行配套测试检验,测试的内容主要是芯片的基本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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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测试和接续测试。发行人作为独立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公司,专注于测试领域的研
发,且多为自主研发测试方案,在测试服务技术实现路径上与封测一体公司存在差异;
发行人在产业链的位置为独立第三方,仅提供专业测试服务,测试报告更加中立、客观;

     2)与晶圆代工企业相比:独立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公司可选择的测试平台相对较
多,具有较高的匹配度,交期也具有明显优势,测试成本相对较低;

     3)与 IDM 厂商相比:独立第三方集成电路测试可接受订单的范围较广,IDM 厂
商一般不接受外部订单,测试产能规划全部服务于集团内部自身设计和制造的产品,相
比于 IDM 厂商,发行人测试服务客户范围更加广阔;

     4)与芯片设计公司相比:鉴于对商业和技术机密的保护,同类产品的芯片设计公
司一般不会将测试需求交付于此种模式的测试厂,因此此类测试厂有业务开展的局限
性,扩张潜力不足,产能利用率不高。而发行人可与各类设计公司合作,业务开展较广,
测试平台稼动率较高。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面临较好的行业发展机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
优势,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发行将对发行人未来业务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七、关于聘请第三方行为的专项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利扬芯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中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核查如下:

(一)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发行人分别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聘
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律师,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

     发行人还聘请第三方咨询公司深圳大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除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等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还聘请了第三方咨询公司深圳大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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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发行人聘请第三方的
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
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本保荐机构在本次利扬芯片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保荐机构会计师或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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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孝峰




                                         李艳梅




项目协办人:

                                         林骥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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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王    彬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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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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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章页)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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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本人,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本机构保荐代表人马
孝峰和李艳梅担任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行及上市保荐工作,以及股票上市后对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持续督导
工作。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授权之日至持续督导期届满止。如果本机构在授权有效期限内重
新任命其他保荐代表人替换上述同志负责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持
续督导工作,本授权书即行废止。

     特此授权。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被授权人:




                                               马孝峰




                                               李艳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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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签字保荐代表人执业情况的说明与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授权马孝峰
先生、李艳梅女士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
保荐代表人,现根据证监会公告[2012]4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
意见》相关要求,对马孝峰先生、李艳梅女士的执业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说明与承诺签署之日,保荐代表人马孝峰、李艳梅均熟练掌握保荐业务
相关的法律、会计、财务管理、税务、审计等专业知识,最近 5 年内具备 36 个月以上
保荐相关业务经历、最近 12 个月持续从事保荐相关业务;最近 3 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等自律组织的重大纪律处分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2、在审项目情况:截至本说明与承诺签署之日,马孝峰除担任本项目签字保荐代
表人外,未担任其他在审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李艳梅除担任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
外,未担任其他在审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3、最近三年内,马孝峰除担任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外,曾担任慧辰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创业板上市公司首都在线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项目、主板上市公司能科股份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
李艳梅除担任本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外,曾担任主板上市公司用友网络 2020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创业板上市公司华录百纳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慧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英利汽车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4、最近三年,马孝峰先生、李艳梅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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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等违规记录。

     我公司及保荐代表人马孝峰先生、李艳梅女士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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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执业情况的说明与承诺》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马孝峰                        李艳梅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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