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扬芯片”)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与会的各
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谨慎考
虑,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136,519.62 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519.62 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6,519.62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1 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 131,519.62 131,519.62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136,519.62 136,519.62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5,519.62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 131,519.62 130,519.62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136,519.62 135,519.62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事宜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2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编制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
公司调整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根据调整后的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
3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就本次调整后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编制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更新,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
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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