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扬芯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认真审阅
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就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中得到贯
彻落实,符合公司的实际管理要求和业务特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是公司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生产经营需要及未来资金
投入的需求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的综合考虑,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当地物价水平及公司经
营业绩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董事的薪酬分配,使公
司董事更好的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
公司与股东的权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当地物价水平
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分配,也有助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预案。
六、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充分考虑到公司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情况,是为了保
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公司根据授信需要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
控。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3 年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相关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属于正常
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游海龙、郑文、郭群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