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如下: 1、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北京石头时 代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石头时代”)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石头时代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 理人员毛国华,原监事贺航,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曹晶瑛、谢濠键,核心技术人 员薛英男、张予青、沈睿、刘小禹,原核心技术人员袁波均通过石头时代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合计 4,188,304 股; 2、丁迪持有公司股份 3,950,0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 3、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以下简称“高榕”)持有公司股份 3,368,5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 4、QM27 Limited(以下简称“启明”)持有公司股份 2,925,02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39%; 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国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59,335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69%; 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89,5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8%; 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云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9,750 股,占公司总股 1 本的 1.08%; 8、公司监事张志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19,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 9、Shunwei Ventures III(Hong Kong)Limited(以下简称“顺为”)持有公司 股份 6,4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4%; 10、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金米”)持有公司 股份 5,92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9%;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10 名股东,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397,544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1.10%。 其中石头时代、丁迪、高榕、启明、毛国华、吴震、万云鹏、张志淳本次减 持期间为 3 个月,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5,564,21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8.35%;天津金米、 顺为本次减持期间为 6 个月,拟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 超过 1,833,33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75%。 1、石头时代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58,772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79%,其中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 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 1,333,333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2、丁迪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50%,其中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 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2 超过 1,000,000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3、高榕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66,66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其中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 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4、启明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66,66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1.00%,其中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 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 超过 666,66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 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毛国华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14,83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 超过 0.9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14,833 股,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9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614,833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2%,减持 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震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 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97,396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6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397,396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6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397,396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0%,减持期间 3 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7、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万云鹏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9,93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 过 0.27%,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 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8、公司监事张志淳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询价转让、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的方式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 179,937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0.27%, 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数量不超过 179,937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本公告 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9、顺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00,000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 超过 0.7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0.7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5%,减持 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10、天津金米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33,333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合计不超过 2.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333,333 股,比例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333,333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当前持股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股) 来源 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5%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IPO 前取得: 5,000,000 7.50% 业(有限合伙) 东 5,000,000 股 5%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IPO 前取得: 丁迪 3,950,085 5.93% 东 3,950,085 股 5%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IPO 前取得: 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 3,368,550 5.05% 东 3,368,550 股 IPO 前取得: QM27 Limited 5%以下股东 2,925,025 4.39% 2,925,025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 毛国华 2,459,335 3.69% 理人员 2,459,335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 吴震 1,589,585 2.38% 理人员 1,589,585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 万云鹏 719,750 1.08% 理人员 719,750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 张志淳 719,750 1.08% 理人员 719,750 股 Shunwei VenturesIII(HongKong) 5%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IPO 前取得: 6,425,500 9.64% Limited 东 6,425,500 股 5%以 上 非 第 一 大 股 IPO 前取得: 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925,500 8.89% 东 5,925,500 股 注:上表中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毛国华先生的持股数为其个人直接持有石头科技股份数,不 包含其通过石头时代间接持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及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5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天津石头 时代企业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2021/3/16 股东自 管理咨询 不超过: 过:666,667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1,858,772 ~ 身资金 合伙企业 2.79%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股 2021/6/15 需求 (有限合 过:1,333,333 股 伙)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2021/3/16 股东自 不超过: 过:666,667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丁迪 1,000,000 ~ 身资金 1.5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股 2021/6/15 需求 过:1,000,000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Banyan 2021/3/16 股东自 不超过: 不超过: 过:666,667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Consulting ~ 身资金 666,667 股 1.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Limited 2021/6/15 需求 过:666,667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3/16 股东自 QM27 不超过: 不超过: 过:666,667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 身资金 Limited 666,667 股 1.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2021/6/15 需求 过:666,667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3/16 股东自 不超过: 不超过: 过:614,833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毛国华 ~ 身资金 614,833 股 0.92%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2021/6/15 需求 过:614,833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3/16 股东自 不超过: 不超过: 过:397,396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吴震 ~ 身资金 397,396 股 0.6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2021/6/15 需求 过:397,396 股 万云鹏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3/1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自 6 179,937 股 0.27% 过:179,937 股 ~ 格 得 身资金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21/6/15 需求 过:179,937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3/16 股东自 不超过: 不超过: 过:179,937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张志淳 ~ 身资金 179,937 股 0.27%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2021/6/15 需求 过:179,937 股 Shunwei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1/3/16 股东自 VenturesIII 不超过: 不超过: 过:500,000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 身资金 (HongKo 500,000 股 0.75%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2021/9/12 需求 ng)Limited 过:500,000 股 天津金米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不超过: 2021/3/16 股东自 投资合伙 不超过: 过:1,333,333 股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1,333,333 ~ 身资金 企业(有限 2.00%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格 得 股 2021/9/12 需求 合伙) 过:1,333,333 股 注: 1、石头时代、丁迪、高榕、启明、毛国华、吴震、万云鹏、张志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2、顺为、天津金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3、上述股东及董监高的计划减持股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要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承诺: 2016 年 3 月通过股权转让取得发行人 500,000 股股份(含后续因公司转增股 本原因新增部分),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019 年 3 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发行人 5,925,500 股股份,自增资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 年内且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7 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 2、除 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 外的其他本次减持的股东承 诺: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排 有进一步规定,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 予以执行。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毛国华、吴震、万云鹏承诺: 自石头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石头科技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同时承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4、公司监事张志淳、曹晶瑛、谢濠键、原监事贺航承诺: 自石头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首次 发行上市石头科技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石头科技股 份总数的 25%;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同时本人承诺 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有关规定。 8 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曹晶瑛、薛英男、张予青、沈睿、谢濠键、刘小禹, 原核心技术人员袁波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发行上市石头科技股份;自所持首次发行上 市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石头科技首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本 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Banyan Consulting Limited、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QM27 Limited 承诺: (1)本公司/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3)减持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等; (4)本公司/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 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丁迪承诺: (1)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9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3)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 (4)本人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 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 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及董监高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 10 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将严格遵守上述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