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 头科技”)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Shunwei Ventures III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顺为”)持有公司股 份 8,178,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3%; 2、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金米”)持有公司股份 6,429,0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6%。 3、 丁迪持有公司股份 5,197,61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计划涉及 3 名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的方式减持。 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1、顺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621,496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合计不超过 6%。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1,873,832 股,比例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 3,747,664 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减持 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金米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873,832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1 例合计不超过 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3、丁迪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询价的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05,374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合计不超过 1.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Shunwei IPO 前取得:5,841,448 股 Ventures III 5% 以 上 非 第 8,178,027 8.73% 其他方式取得:2,336,579 (Hong Kong) 一大股东 股 Limited 天津金 米投 IPO 前取得:4,592,167 股 5% 以 上 非 第 资合伙 企业 6,429,034 6.86% 其他方式取得:1,836,867 一大股东 (有限合伙) 股 IPO 前取得:3,712,585 股 5% 以 上 非 第 丁迪 5,197,619 5.55% 其他方式取得:1,485,034 一大股东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前期减持 减持数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计划披露 量(股) (元/股) 日期 Shunwei Ventures III 84,052 0.09% 2022/6/20 ~ 650.59-698.00 2022 年 5 (Hong Kong) Limited 2022/6/27 月 27 日 注: 1、 上表为股东过去 12 个月中累计实施减持的相关情况; 2、 上表中减持比例根据股东最近一次减持结果公告时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计算; 2 3、 2021 年 10 月 26 日、2022 年 2 月 25 日,丁迪发布了减持计划,但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 持; 4、 2022 年 2 月 25 日,金米发布了减持计划,但在减持期间未实施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 东 名 计划减持 计 划 减 竞 价 交 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 减 持 减持方式 称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Shunwei 不超过: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2/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资 Ventures 5,621,496 6%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III (Hong 股 1,873,832 股 2023/8/12 Kong) 大宗交易减 Limited 持,不超过: 3,747,664 股 天 津 金 不超过: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2/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资 米 投 资 1,873,832 2%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合 伙 企 股 1,873,832 股 2023/8/12 业(有限 大宗交易减 合伙) 持,不超过: 1,873,832 股 丁迪 不超过: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2/13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 身 资 1,405,374 1.5% 持,不超过: ~ 格 得 金需求 股 1,405,374 股 2023/8/12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1,405,374 股 注: 1、上述股东的计划减持股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要求。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 顺为承诺: ①2016 年 3 月通过股权转让取得发行人 500,000 股股份(含后续因公司转增 股本原因新增部分),自石头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石头科技股份,也不由石头科技回购该 部分股份; ②2019 年 3 月通过增资方式取得石头科技 5,925,500 股股份,自增资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 3 年内且自石头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石头科技股份,也不由石 头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金米、丁迪承诺 ①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石头科技股份,也不由石头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如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安 排有进一步规定,上述股东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 并予以执行。 2、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顺为、金米承诺: ①本公司/合伙企业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4 ③减持方式:本公司/合伙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 让方式等; ④本公司/合伙企业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 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⑤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 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2)丁迪承诺: ①本人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 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 持; ②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确定; ③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④本人实施减持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 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 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⑤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 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不适用 5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 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