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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瑞新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2-2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 1 月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
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以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
定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
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
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
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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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
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
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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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月2日 14时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东二楼会议室(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
区珠江路6号)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月2日
                             至2020年1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1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0 年 1 月
2 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材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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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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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
章程的规定,申请通过向境内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增加注册资本
人民币 21,493,400.00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4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93,400.00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6,339,95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860,736.34 元。依据广东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的 “ 广 会 验 字 [2019]
G17032350569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
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划入募集资金款总计 531,968,258.42 元(为本次承销总
额人民币 586,339,952.00 元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54,371,693.58 元后的款项。律
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07,522.08 元尚未扣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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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包括“硅微粉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高流动性高
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联瑞新材的募投项目及预先投入情况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已预先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入(万元)          (万元)
     1      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843.81           4,931.59
            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
     2                                                  5,240.28            3,411.92
            项目
            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微粉产能扩建
     3                                                  4,948.48              691.12
            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34.07                   -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500.00                   -
                    合 计                              28,466.64            9,034.63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9,380.20 万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
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
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3,194,336.34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69,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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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
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
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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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
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
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6900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联瑞新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联瑞新材此次以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
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
意联瑞新材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