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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瑞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4-23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公
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联瑞新材
进行持续督导,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现就 2019 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东莞证券已与联瑞新材签署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
   2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
                                                        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不存在该类事项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体上公告。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不存在该类事项


                                       1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部门规章和上海交易所发布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做出的各项承诺。
                                                    件,各项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7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建立健全
8    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
     程序与规则等。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
9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
     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联瑞新材的信息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报告的情况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11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
                                                    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3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
          报告。                                           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
                                                           项发生。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4
          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5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公司未发生该等情况。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16                                                       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
          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
                                                           在 2019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
  17                                                       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
          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
                                                           情况。
          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
          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
  18                                                       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
          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3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研发水平直接影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自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持续推
动业务的快速发展并不断增加研发投入。

    1、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研发项目有 5G 高频基板用球
形硅微粉研发、新能源汽车用低钠球形氧化铝研发、Low 球形硅微粉研发等项
目,研发项目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未来市场的开拓起到重要的作用,若公司研
发项目未达预期或下游客户需求出现变动,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技术失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研发团队对于公司产品保持技术竞争优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均在公司服务多年,在共同创业和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同时,
通过对研发技术人才多年的培养及储备,公司目前已拥有一支专业素质高、实际
开发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做出了突出
贡献。目前公司已获得有效专利 40 项,其中发明专利 18 项,并且在长期的研发
实验和生产实践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生产工艺和技术经验。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
人员流失的状况,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
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经营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波动、燃料动力价格波动影响。公
司专注于硅微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受产业政策推动,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
大背景下,未来可能有更多的资本进入硅微粉行业,公司将面对更为激烈市场竞
争。若公司不能在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客户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并增强自身
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占的风险,同时,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
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风险。


                                   4
     (三)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以境内销售为主,其中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2.84%,
境外销售占比为 7.16%,因此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的重大直接影响。如果未来
外销收入占比扩大或国际贸易摩擦升级将影响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并以欧元、美元、日元等货币进行结算。公
司自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至收付汇具有一定周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
扩大,若公司未能准确判断汇率走势,或未能及时实现销售回款和结汇导致期末
外币资金余额较高,将可能产生汇兑损失,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扩散性,可能导致全球经济发展停滞,消费紧缩,可能对
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8 年度/2018
      主要会计数据        2019 年度/2019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年末
 营业收入                      315,301,090.76         278,106,010.97          13.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74,694,979.19          58,366,455.95          27.98%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70,357,543.70          56,243,683.68          25.0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80,576,233.42          55,685,280.55          44.70%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96,148,961.89        319,545,061.05          180.45%
 资产
 总资产                       1,023,726,519.19       413,731,136.38          147.44%

    2019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2018 年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3                0.93         21.51%

                                         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3         0.93          2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1.06         0.90          17.78%
 本每股收益(元/股)
                                                           减少 3.17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9.24%          22.41%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减少 3.48 个百
                                  18.12%          21.60%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增加 0.27 个百
                                   4.07%           3.80%
 例                                                                  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7.98%、25.09%,主要原因为:2019 年度受
益于下游客户对球形粉及球形氧化铝等高端产品的需求量增加,产品销量较
2018 年度增长所致。同时受销售结构的影响,球形粉及球形氧化铝等高端产品
销售占比增长。

    2019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均较 2018 年末大幅增长,
主要系 2019 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导致总资产及净资产大幅增加、2019 年度
净利润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通过持续 30 多年的研发经验和技术积累,公司拥有在硅微粉领域独立自主
的系统化知识产权,在硅微粉产品领域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内外
知名客户的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原料优选及配方、
高效研磨、大颗粒控制、混合复配、表面改性、高温球化和自动化装备设计组装
等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高温球化技术,成功突破
了利用火焰法高温制备电子级球形硅微粉的防粘壁、防积炭、防粘聚、粒度调控
等关键工艺技术,产品的球形度、球化率、磁性异物等关键指标达到了国际领先
水平,打破了日本等国家对电子级球形硅微粉产品的垄断,实现了同类产品的进
口替代并返销海外。

    2019 年度,公司继续加大硅微粉领域的研发投入和产品开发,同时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成功登陆科创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并以此次新股发
行上市为契机,公司得以整合优势资源,加速业务拓展,扩大品牌影响力。


                                   6
    综上所述,2019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的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19 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19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283.30 万
元,较 2018 年增加 227.74 万元,增幅 21.58%。2019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4.07%,与 2018 年度研发费用率 3.80%相比,增加 0.27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19 年,公司获授权专利 4 件,其中发明专利 2 件,实用新型专利 2 件。

    公司作为第二起草单位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电子封装用球形二氧化硅微粉
中α态晶体二氧化硅含量的测试方法 XRD 法》(GB/T36655—2018)已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

    2019 年 6 月 1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
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19〕153 号),本公
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参与编制的国家标准《电子封装用球形二氧化硅微粉
球形度的检测方法颗粒动态光电投影法》(GB/T 37406-2019),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公告》(2019 年第 6 号)中予以批准公布,2019 年 12 月 1 日实施。

    公司实施“5G 高频高速基板用功能化高纯熔融硅微粉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获得 2019 年度江苏省科技厅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立项支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7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468.27 万元(含已投
入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金额 4,103.04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 11,468.27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631.76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531,968,258.42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687,381.69
   减: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94,000,000.00
       对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73,652,233.53
       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                      8,685,849.06
 用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6,317,557.5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114,682,653.98元,与上
表公司2019年度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3,652,233.53元,差异41,030,420.45元。原
因为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9年11月11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0,346,325.81元。截至2019
年12月31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以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9,315,905.36元,剩余 41,030,420.45元尚未转出。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己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联瑞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

                                      8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2019 年
                                                          合计持股     合计     度的质
                                直接持股书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       持股     押、冻
                                数量(股)     量(股)
                                                            (股)     占比     结及减
                                                                                持情况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
  1     李晓冬   事长、总经     17,350,000   15,000,000   32,350,000   37.63%     无
                 理、核心技术
                 人员
  2     刘述峰   董事                    -           -            -    0.00%      无
                 实际控制人、
  3     李长之                     250,000           -       250,000   0.29%      无
                 董事
                 董事、副总经
  4     曹家凯   理、核心技术      800,000           -       800,000   0.93%      无
                 人员
  5     鲁春艳   独立董事                -           -            -    0.00%      无
  6     鲁瑾     独立董事                -           -            -    0.00%      无
  7     杨东涛   独立董事                -           -            -    0.00%      无
                 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监
  8     姜兵                       160,000           -       160,000   0.19%      无
                 事、核心技术
                 人员
  9     朱刚     监事               40,000           -       40,000    0.05%      无
 10     高娟     监事               25,000           -       25,000    0.03%      无
 11     柏林     董事会秘书        160,000           -       160,000   0.19%      无
                 财务负责人、
 12     王松周                     550,000           -       550,000   0.64%      无
                 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
 13     张建平                      25,000           -       25,000    0.03%      无
                 员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联瑞新材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的联瑞新材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
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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