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对联瑞新材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149.34万股,发行价格为27.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58,63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6,847.92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51,786.0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审验,并于2019年11月11日出具了“广会 验字[2019]G170323505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建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万元) 设期 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 1 10,843.81 10,843.81 联瑞新材 1.5 年 目 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 2 5,240.28 5,240.28 联瑞新材 1.5 年 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3 高流动性高填充熔融硅 4,948.48 4,948.48 联瑞新材 1.5 年 1 微粉产能扩建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34.07 4,934.07 联瑞新材 1.5 年 5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2,500.00 2,500.00 联瑞新材 - 合计 28,466.64 28,466.64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 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1月30日,除部分待付合同 尾款之外,“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两个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11月30日,“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 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尚未使用的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金 备注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硅微粉生产线 联瑞新材 有限公司连云港海 32050165503600000529 8,631,461.27 智能化升级及 州支行 产能扩建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硅微粉生产基 联瑞新材 327006000013000018121 15,518,730.08 公司连云港分行 地建设项目 合计 24,150,191.35 注:含现金管理资金 1,9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拟投 累计投入募集 尚未使用募集 待支付尾款金 募集资金预计 项目名称 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额 剩余金额 硅微粉生产线 智能化升级及 52,402,800.00 44,195,970.73 8,631,461.27 302,720.27 8,328,741.00 产能扩建项目 硅微粉生产基 108,438,100.00 93,938,511.01 15,518,730.08 11,166,833.70 4,351,896.38 地建设项目 合计 160,840,900.00 138,134,481.74 24,150,191.35 11,469,553.97 12,680,637.38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待支付尾款金额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2 四、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1、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时间较早,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项目建设实施期间,通过优化施工工艺、生产线维修重复利用、合理配置资源的 方式,部分工程和设备采购价格较项目立项时间节点的市场价格有所下降。 2、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 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3、本着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 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本公司对本次结项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 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累计利息收入等144.44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的“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 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415.02万元 (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核及说明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 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 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硅微粉生产线 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联瑞新材本次将“硅微粉生产线智能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 “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 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同时,该事项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4 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联瑞新材将“硅微粉生产线智能 化升级及产能扩建项目”、“硅微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