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7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
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0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0-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
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董
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
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9)。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
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