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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1-04-2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现就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鲁春艳女士、李晓冬先生、鲁瑾女士,鲁春艳

女士为主任委员。2020 年 8 月,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鲁春艳女士、

李晓冬先生、鲁瑾女士连续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鲁春艳女士为

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内容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4 月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0 年   11 日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 2020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通过开设募集资金保证金账户的方式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4 月   关于<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0 年   24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8 月   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0 年   14 日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第一次会议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10 月 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0 年   17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12 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计委员会 2020 年   11 日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
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促进了内部审计部门工作的有效运作。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2020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
的、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变更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同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改聘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
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并确认无异议。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决定向董事会提议改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2020 年度,在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
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3、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人员
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也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
用之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不存在相互
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
系。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2020 年度,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2020 年度总体评价
    2020 年度,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1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委员:鲁春艳   李晓冬   鲁瑾
                                                             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