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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事会对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1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断

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

正常运行,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审查和讨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的

审计服务专业、规范,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与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等资料,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
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
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预计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有利
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效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
持续发展,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所损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八、关于预估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预估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预计的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

有利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效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长期稳

定可持续发展,不会对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所损害。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鲁春艳   鲁瑾   潘东晖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