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扫描二维码查阅公告全文 重要提示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颁布的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证监会公告〔2019〕 2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7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 〔2021〕77 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 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 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 号)(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 (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 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 212 号)等相关规定,以及上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 1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处进行,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均通过上交所 IPO 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以下简称 “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以 下 网 址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 、 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阅公告全文。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信科移动通信 公司全称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证券简称 信科移动 司 证券代码/网下申 688387 网上申购代码 787387 购代码 网下申购简称 信科移动 网上申购简称 信科申购 计算机、通信和其 所属行业名称 他 电 子 设 备 制 造 所属行业代码 C39 业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 发行方式 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价方式 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拟发行数量(万 发行前总股本(万 273,500.00 股)(超额配售选 68,375.00 股) 择权行使前) 预计新股发行数 量(万股)(超额 预计老股转让数 68,375.00 0 配售选择权行使 量(万股) 前) 2 拟发行数量占发 发行后总股本(万 行后总股本的比 股)(超额配售选 341,875.00 20.00 例(%)(超额配 择权行使前) 售选择权行使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 是否有超额配售 是 股份数量上限(如 10,256.25 选择权安排 启用)(万股) 拟发行数量占发 发行后总股本(万 行后已发行股份 股)(超额配售选 352,131.25 总数的比例(%) 22.33 择权全额行使后) (超额配售选择权 全额行使后) 网上初始发行数 网下初始发行数 9,572.50 38,290.00 量(万股) 量(万股) 网下每笔拟申购 网下每笔拟申购 15,000.00 100.00 数量上限(万股) 数量下限(万股) 初始战略配售占 初始战略配售数 20,512.50 拟发行数量比 30.00 量(万股) (%) 高管核心员工专 保荐机构相关子 项资管计划认购 公司初始跟投股 2,735.00 6,837.50/45,268.00 股数/金额上限 数(万股) (万股/万元) 是否有其他战略 新股配售经纪佣 是 0.50 配售安排 金费率(%) 本次发行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及起 2022 年 9 月 9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 2022 年 9 月 14 日 止时间 (9:30-15:00) 网下申购日及起 2022 年 9 月 15 日 网上申购日及起 2022 年 9 月 15 日 止时间 (9:30-15:00) 止时间 (9:30-11:30,13:00-15:00) 网下缴款日及截 2022 年 9 月 19 日 网上缴款日及截 2022 年 9 月 19 日 止时间 16:00 止时间 日终 备注:1、截至招股意向书刊登日,发行人尚未盈利; 2、发行人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78,631.25 万股。 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点内容: 1、网下投资者询价资格核查: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 构投资者,“配售对象”是指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网下投资者应当于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并 通 过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申 万 宏 源 承 销 保 荐 系 统 ( 网 址 : https://ipo- 3 kcb.swhysc.com)在线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根据相关制度规则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 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只有符合发行人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 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下申购平台中将其报价设定为无效,并在《中信科移动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2、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要求:网下投资者须于初步询 价日前一交易日(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3:00-14:30、15:00-22:00 或初步询价日 (2022 年 9 月 9 日,T-3 日)6:00-9:30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 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请网下投资者按“三、(四)提交定价依据和建 议价格或价格区间”中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研究报告请命名为“信科移动研究报告”。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超出 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 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无效。 3、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核查要求:投资者自有资金或管理的每个产品参与网下询 价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资产规模(总资产)或资金规 模的资产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其中,公募基金、基金专户、资产管 理计划、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提供初步 询价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材料;自营 投资账户应提供公司出具的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材料(资金规模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上述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 章。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科创板网下投资 者资产规模,上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中对资产规模进行承诺,请网下投 资者按“三、(五)初步询价”中相关步骤进行操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 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 4 效;投资者在网下申购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与提交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不相符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 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报价无效。 4、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下 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 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 应当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 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 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 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内 控制度的依据。 5、网下申购上限: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15,000万股,占 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39.1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拟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6、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超额配售选择权,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为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 主承销商”)。获授权主承销商可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 模 15.00%(不超过 10,256.25 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15.00%(不超过 78,631.25 万股)的股票,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 数量将在 2022 年 9 月 14 日(T-1 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2 年 9 月 16 日(T+1 日)《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 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 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十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7、高价剔除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 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 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 5 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 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 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 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8、确定发行价格: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 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 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 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评估定价是否超出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 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 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 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以及超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9、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 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 金和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的,将在申购前发布的《中信科移 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 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中说明相关情况。 10、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通过战略配售、网下配售获配 股票的投资者收取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因承担发行人保荐业务获 配股票(包括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部分的股票)或者履行包销义务取得股票的除外。 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 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 11、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 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 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2022 年 9 月 20 日,T+3 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 6 定(以下简称“网下限售摇号抽签”)。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2、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 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中信科移动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 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 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 形,并确保其拟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 一旦提交报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有关本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信科移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交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 〔2022〕1336 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发行人的 股票简称“信科移动”,扩位简称“中信科移动”,股票代码“688387”,该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387”。按照证监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C39)。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与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初 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 交所的申购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 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7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68,375.00 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0.00%(超额配 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41,875.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人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 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 78,631.25 万股,约占发行后公司 总股本的 22.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三)战略配售、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0,512.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约占超 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26.09%。最终战略配售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 差额将根据“六、回拨机制”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38,290.0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65.88%。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9,572.50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20.00%;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9,828.75 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 34.12%。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 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是否启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及回拨情况确定。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 投标询价。 定价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综合考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初步询价 数据、公司盈利能力、未来成长性及可比公司市盈率等因素。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四、 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 8 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 账户将通过网下限售摇号抽签确定。网下限售期摇号将以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 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单个投资者管理多个配售产品的,将分别为不同配售对象进 行配号。网下限售摇号抽签未被摇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 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投资者参与初 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部分的限售期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 T-6 关公告与文件 2022 年 9 月 6 日 周二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网下路演 T-5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 2022 年 9 月 7 日 周三 网下路演 网下投资者提交核查文件(当日中午 12:00 前) T-4 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截止日(当日中午 2022 年 9 月 8 日 周四 12:00 前) 网下路演 初步询价日(申购平台),初步询价期间为 9:30-15:00 T-3 2022 年 9 月 9 日 主承销商开展网下投资者核查 周五 战略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确定发行价格 T-2 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可申购股数 2022 年 9 月 13 日 周二 战略投资者确定最终获配数量和比例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22 年 9 月 14 日 周三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日(9:30-15:00,当日 15:00 截止) T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22 年 9 月 15 日 周四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及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T+1 2022 年 9 月 16 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周五 确定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刊登《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网下发行获配投资者缴款,认购资金到账截至 16:00 2022 年 9 月 19 日 周一 网上中签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 网下配售投资者配号 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T+3 2022 年 9 月 20 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周二 和包销金额 T+4 2022 年 9 月 21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招股说明书》 周三 注:1、T 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9 3、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申购平台进 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七)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9 月 6 日(T-6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向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进行网下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 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 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方式 2022 年 9 月 6 日(T-6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或视频 2022 年 9 月 7 日(T-5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或视频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 9:00-17:00 现场、电话或视频 网下路演推介阶段除发行人、主承销商、投资者及见证律师以外的人员不得参与, 对面向两家及两家以上投资者的推介活动全程录音。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拟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T-1 日)组织安排本次发 行网上路演,路演推介内容不超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关于网上路 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2 年 9 月 13 日(T-2 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母公司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其中跟投机构为申银万国 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创新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以下简称“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申万宏源信科移动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 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信科移 动 4 号资管计划”);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 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0,512.50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初始发行 数量的 3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 26.09%。具体比例和金 10 额将在 2022 年 9 月 13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战略投资者最终配售数量与 初始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 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母公司相关子公司按照《实施办法》和《承销指引》的相关规 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申万创新投。 2、跟投数量 申万创新投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至 5%的股 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不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 权的影响):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 4,000 万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 6,000 万 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 1 亿元; (4)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 10 亿元。 申万创新投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即 2,735.00 万股,具体比例 和金额将在 2022 年 9 月 13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因申万创新投最终实际 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申万创新投最终实 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 动 4 号资管计划拟认购数量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不超过 6,837.50 11 万股,同时不超过 45,268.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具体情况如下: (1)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 名称: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14 日 募集资金规模:16,76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16,76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人姓名、职 务与比例详见附表) (2)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 名称: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14 日 募集资金规模:15,18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15,18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人姓名、职 务与比例详见附表) (3)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 名称: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14 日 募集资金规模:8,36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6,688.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为 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人姓名、职 务与比例详见附表) (4)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 名称:申万宏源信科移动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 2022 年 6 月 14 日 募集资金规模:8,300.00 万元 12 认购资金金额:6,640.0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为 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人姓名、职 务与比例详见附表) (四)配售条件 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相关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中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安排,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及保荐机 构签署的《递延交付战略投资者认购股份的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最终涉及延 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将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向战略投资者 发送的《配售结果通知书》中明确。 2022 年 9 月 14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战略配 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公布的《中信 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将披 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五)限售期限 申万创新投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 24 个月。 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 动 4 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 其他战略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和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已对战略 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承销指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 13 查,并要求发行人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T-1)日进行披露。 (七)申购款项缴纳及验资安排 2022 年 9 月 9 日(T-3 日)前,战略投资者应当按照主承销商发送的《中信科移动 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配售投资者缴款通知 书》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申万创新投无需缴纳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T+4 日)对战略投资 者和网下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 验资报告。 (八)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依据《承销规范》,申万创新投、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信 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及持有人、其他战略投资者已签署战略配售事宜承诺函,对《承销规范》 规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承诺。 申万创新投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 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限售期届满后,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证监会 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 动 4 号资管计划的持有人均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上交所规则的规定。 其他战略投资者均承诺,在限售期内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 股票。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14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实施办法》《承销指引》《网 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承销规范》《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及《管 理规则》中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进行,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申购平台 CA 证书 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4、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2 年 9 月 7 日(T-5 日)为基准日,除了参与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 万元(含)以上外,其他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 象在该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 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 万元(含)以上。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执行。 5、拟参与本次网下询价的所有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将包括《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资产证明材料在内的整套申购材料通过申万宏 源承销保荐 IPO 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网址:https://ipo-kcb.swhysc.com)提交给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 符合以上条件且在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2:00 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 开通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数字证书的网下投资者和股票配售对象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 初步询价。 6、若配售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注册为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依法设立并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 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 12 个月未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或相关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15 (4)具备必要的定价能力。具有相应的研究力量、有效的估值定价模型、科学的定 价决策制度和完善的合规风控制度; (5)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 10 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 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申请注册的私募基金产品规模应为 6,000 万元 (含)以上、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且委托第三方托管人独立托管基 金资产。其中,私募基金产品规模是指基金产品资产净值; (6)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7)于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 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7、禁止参加本次网下询价和网下发行投资者的范围 网下投资者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 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 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 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 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 父母; (5)过去 6 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 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16 (7)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黑名单、异常名单和 限制名单中的机构; (8)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或信托计划,或在招募说明书、投资协议等文件中以直接 或间接方式载明以博取一、二级市场价差为目的申购首发股票的理财产品等证券投资产 品; (9)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未参与 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但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8、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15,00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 数量的 39.1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 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 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在申购平台 填报的 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 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 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10、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 但上述战略配售投资者作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 金除外。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 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 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 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 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二)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提交方式 1、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 17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在规定时 间内(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2:00 前)通过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IPO 网下投资者管 理系统(网址:https://ipo-kcb.swhysc.com)完成核查材料的上传。 ( 1 ) 登 录 申 万 宏 源 承 销 保 荐 IPO 网 下 投 资 者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 : https://ipo- kcb.swhysc.com)并根据网页右上角《操作指引下载》的操作说明(如无法下载,请更新 或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 google chrome 浏览器)在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完成用户动态密码登录、信息报备及核查材料上传。用户登录过程中需提供有效的手 机号码,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用于一个投资者登录。由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在投 资者材料核查过程中以短信、电话或其它方式反馈进展,请务必确保本次发行过程中全 程保持手机及预留联系方式畅通。 (2)用户在提供有效手机号码,接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并登录成功后请按如下步 骤在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2:00 前完成投资者信息报备: 第一步:点击“科创板项目列表-信科移动-进入询价”链接进入投资者信息填报页 面,提交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输入并选择正确的投资者全称,输入正确的营业执照号 码、协会编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第二步:选择拟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 第三步:在线签署《承诺函》。 (3)根据不同配售对象的具体要求,提交询价资格核查材料(所需提交的材料模板 均在页面右侧的“模板下载”处)。 2、提交核查材料 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机构类型和不同配售对象的具 体要求,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2:00 前)在线签署承诺函 及提交相应核查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1)在线签署承诺函:有意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网下投资 者标准的投资者均需提交《承诺函》。提交的方式为点击确认自动生成的电子版《承诺 函》,一旦点击确认,视同为同意并承诺《承诺函》的全文内容,并承诺如实提供了本 次网下发行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负责,确认没有任何遗漏或误导; 18 (2)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机构)》:投资者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 文件,填写完整后上传,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注意:《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机 构)》必须上传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的 EXCEL 文件,并在盖章后扫描上传 PDF 版,所 提交的 EXCEL 文件应与用印扫描件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机构)》:除公募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社保基金组合、企业年金计划、保险资金投资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账户和机 构自营投资账户外的其他配售对象均需在“模板下载”中下载相应文件,填写完整后上 传,请勿擅自改动模板格式(注意:《配售对象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机构)》必须上传 下载模板并完整填写的 EXCEL 文件,并在盖章后扫描上传 PDF 版,所提交的 EXCEL 文件应与用印扫描件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如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 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备案系统截屏等其他证明 材料。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应上传产品成立的备案证明文件扫描 件。配售对象如属于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 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应上传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等)。 (6)总资产或资金规模证明文件:所有投资者均需向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提交 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的配售对象总资产规模证明文件,包括《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 表》EXCEL 电子版和配售对象资产证明文件。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确保其填写的《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 EXCEL 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 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超过证明材料或《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汇总表》中相应的总资产或资 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配售对象为公募基金、 基金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和私募基金(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19 等产品的,应提供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的产品总资产有效证明文件;配售对 象为自营投资账户的,应提供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自营账户资金规模说明。 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公司公章或外部证明机构公章。 以上步骤完成后,点击提交并等待审核结果的短信提示(请保持手机畅通)。 3、投资者注意事项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 求在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2:00 前完成备案,或虽完成备案但存在不真实、不准 确、不完整情形的,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被界定为无效报价。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文件、提交文件内容不完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投资者所提供 资料未通过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见证律师审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投资 者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询价与配售,或视其为无效报价。因投资者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 不一致所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承诺函》要求,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 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 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22 年 9 月 6 日(T-6 日)至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2:00(9:00-12:00,13:00-17:00)期间接听咨询电话,号码为 021-54034208、 021-54033647。投资者不得询问超出《招股意向书》和相关发行公告范围的问题,不得 询问涉及发行价格或报价的相关信息。 投资者一旦参与新股网下询价即视同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关系,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 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 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含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出 资方属于《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 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禁 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20 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 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和发行人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 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1、网下投资者须于初步询价日前一交易日(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13:00-14:30、 15:00-22:00 或初步询价日(2022 年 9 月 9 日,T-3 日)6:00-9:30 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 台提交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 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未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认定该 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无效。 2、定价依据应当至少包括网下投资者独立撰写的研究报告,及研究报告审批流程 证明文件(如有)。研究报告应包含相关参数设置的详细说明、严谨完整的逻辑推导过 程以及具体报价建议。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 低价格的 20%。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原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网下投资者上传的内部研究报告以及研究报告审批流程证明文件(如有)原则上应 加盖公章,具体要求请网下投资者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通知执行。研究报告请命名 为“信科移动研究报告”。网下投资者所上传的定价依据等文件,将作为后续监督检查 的重要依据。网下投资者应对每次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 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材料。 (五)初步询价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进行,网下投资者应 于 2022 年 9 月 8 日(T-4 日)中午 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 售对象的注册工作,且已开通申购平台 CA 证书,成为申购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 21 询价。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 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 2、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9 日(T-3 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购 数量。 特别提示: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督促网下投资者发挥专业的市场 化定价能力,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在充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申报价格, 上交所要求网下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中对资产规模和审慎报价进行承诺。网下投资 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前,投资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https://ipo.uap.sse.com.cn/ipo)内 如实填写截至 2022 年 9 月 2 日(T-8 日)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投资者填写的资产 规模或资金规模应当与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证明材料 中的金额保持一致。 投资者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填写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对审慎报价进行承诺,否则无法进入初步询价录 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已遵循独立、客观、 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审慎报价,在发行人 启动发行后、询价结束前不泄露本次报价、打听他人报价,不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不存在 同参与询价的其他网下投资者及相关工作人员、发行人以及承销商进行合谋报价、协商报价 等任何违规行为”。 (2)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 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 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基准日对应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拟申购 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 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 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3)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 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22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 拟申购价格×15,00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 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 模或资金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 “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 (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 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3、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拟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投资者报 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 理的不同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一个报价,每个报价应当包含配售对象信息、每股价 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 个。初步询价时,同一网下投资者填报的拟申购价格中,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 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特别提醒网下投资者注意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科创板新股发行承销秩序,要求网 下投资者严格按照科学、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参与网下询价,具体要求如下: (1)就同一次科创板IPO发行,网下申购平台至多记录同一网下投资者提交的2次 初步询价报价记录。网下投资者为拟参与报价的配售对象录入全部报价记录后,应当 一次性提交。提交2次报价记录的,以第2次提交的报价记录为准。 (2)网下投资者首次提交报价记录后,原则上不得修改,确有必要修改的,应重 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应在第2次提交的页面填写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 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 存档备查。提交内容及存档备查材料将作为监管机构核查网下投资者报价决策及相关 内控制度的依据。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的最低拟申购数量为 100万股,拟申购数量超过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15,000万 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23 (1)网下投资者未在2022年9月8日(T-4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 科创板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或者未在2022年9月8日(T-4 日)中午 12:00 前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核查材料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 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单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15,00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单个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 不符合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所列网 下投资者条件的;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者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 象的申购无效。在申购平台填写的资产规模与提交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配售对 象资产证明材料中的资产规模不相符的情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 对象的报价无效。 (7)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异常名单及黑名单 中的网下投资者; (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 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9)网下投资者资格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告规定的,其报 价为无效申报。 5、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发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并公告: (1)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或委托他人报价; (2)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公司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 者之间协商报价等; (3)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 (4)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 (5)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 24 (6)无定价依据、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或故意压低、抬高报价; (7)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或资金规模且未被 主承销商剔除的; (8)接受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9)其他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的情形; (10)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 (11)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及经纪佣金; (12)网上网下同时申购; (13)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 (14)其他影响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原则 1、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截止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 报价资格进行核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者的报价将被剔除,视为无效;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 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 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 以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报 时间上按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 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 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2、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以及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及其有效拟申购数量 信息将在 2022 年 9 月 14 日(T-1 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同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额,并在《发 行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 加权平均数; 25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 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 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 倍数。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 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 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并重 点参照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金等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 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审慎评估 确定的发行价格是否超出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及超 出幅度。如超出的,超出幅度不高于 30%。 若发行价格超出《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的孰低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1)说明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 均数的孰低值的理由及定价依据;(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 的差异;(3)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决 策;(4)上交所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内容。 (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 购。有效报价投资者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 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 26 2、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 20 家;少于 20 家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 的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 下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 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 的有效拟申购数量。 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参与申购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 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 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向网下投资者收取的新股配售经 纪佣金费率为 0.5%,投资者在缴纳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配售经纪佣金。配售对 象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获配股数×发行价×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9:30-11:30、13:00-15:00。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科创板投资账户的境内自然 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 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0,000 元以上(含 10,000 元)的投资者才能 参与新股申购,每 5,000 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 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 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 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超过 95,500 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 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2 年 9 月 13 日(T-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日均 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持有的市 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27 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日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资金,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资金。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 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六、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15:00 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决定 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 行超额配售股票后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超额配售后(如启用)、回拨前 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T-2 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 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 倍,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 过 50 倍但低于 100 倍(含),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5%;网上 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 倍,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无限售期股票数量的 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超额配售前、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 网上发行总量; 3、若网上申购(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 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T+1 日)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 2022 年 9 月 15 日(T 日)完成回拨后,将根据 以下原则对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28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条件的投资 者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 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三类: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为 A 类投资者,其 配售比例为 RA;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为 B 类投资者,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为 RB; (3)所有不属于 A 类、B 类的网下投资者为 C 类投资者,C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 为 RC; (三)配售规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原则上按照各类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关系 RA≥RB≥RC。 调整原则: (1)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50%向 A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不 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向 A 类、B 类投资者配售。如果 A 类、B 类投资 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其他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配售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可调整向 B 类投资者预设的配售股票数量,以确保 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 类 投资者,即 RA≥RB; (2)向 A 类和 B 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向 C 类投资者配 售,并确保 A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均不低于 C 类,即 RA≥RB≥RC;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四)配售数量的计算: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 类配售比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 实施配售过程中,每个配售对象的获配数量取整后精确到 1 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 类 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 给 B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 29 零股分配给 C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剩余零股分配 给申购时间最早(以申购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的配售对象。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将中止发行。 (五)网下限售摇号抽签 网下投资者 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缴款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对网下获配投资者进行配号,通过摇号抽签确定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的 10%账户(向上取整计 算),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确定原则如下: 1、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 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具体账户。本次摇号采 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获配对 象获配一个编号,并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T+3 日)进行摇号抽签,最终摇号确定的具 体账户数不低于最终获配户数的 10%(向上取整计算)。 3、摇号未中签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获配股票将可以在上市首日进行交易、开展其 他业务。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T+4 日)刊登的《中信 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 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本次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 视同已向摇中的网下配售对象送达相应安排通知。 八、投资者缴款 (一)战略投资者缴款 2022 年 9 月 9 日(T-3 日),战略配售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 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于 2022 年 9 月 30 21 日(T+4 日)对战略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二)网下投资者缴款 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 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 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16:00 前到账。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 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 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将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T+4 日)对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到账 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 2022 年 9 月 21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 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及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管理规则》行为的网下投资者,将被视 为违规并应承担违规责任,主承销商将把违规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上投资者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 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 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 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 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九、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不足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 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31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 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 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能承担的最大包 销责任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30%,即 20,512.50 万股。 网下、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 况请见 2022 年 9 月 21 日(T+4 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十、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 20 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不足 20 家;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或剔除最高 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 见; 5、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选定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预计发行后总市值是 指初步询价结束后,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乘以发行后总股本(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的股票数量)计算的总市值) 6、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未按照作出的承诺实施跟投; 7、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8、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亦未能足额认购; 9、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10、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 11、根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 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2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 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 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 发行。 十一、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超额配售选择权,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可按本次发行价 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5.00%(不超过 10,256.25 万股)的股票,即 向投资者配售总计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 115.00%(不超过 78,631.25 万股)的股票,并在 《招股意向书》和《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披露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 数量上限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具体数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 2022 年 9 月 14 日(T-1 日)《发行公告》中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 2022 年 9 月 16 日 (T+1 日)《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 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有关超额配售选 择权的时间表如下: 日期 发行安排 T-6 刊登《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招股意向书》等相关公告 2022 年 9 月 6 日 与文件,披露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和超额配 周二 售选择权实施方案 T-2 2022 年 9 月 13 日 确定发行价格 周二 T-1 刊登《发行公告》,披露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的 2022 年 9 月 14 日 具体数量 周三 T+1 刊登《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最终超额配售情 2022 年 9 月 16 日 况 周五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 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 刊登《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 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 额的 2 个工作日内 33 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发行人股票的 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 在连续竞价时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规定的本方最优价格申 报方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获授权主承销商 未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购买发行人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数 量的,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另外,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 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获授权主承销商按前述规定,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 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 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行使。分两种情况:(1)未进行超额配售;(2)进行了超额 配售,但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与超额配售股数相同。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00%, 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零,并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 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 15.00%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分两种情况:(1)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 行规模的 15.00%,且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 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00%;(2)超额 配售股数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00%,获授权主承销商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零或净买入的股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 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 15.00%。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 额等情况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披露。 获授权主承销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5 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上所有股 份向同意延期交付股票的投资者交付。 34 获授权主承销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可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以超额配售股票所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以支持股价,但 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获授权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30 个 自然日之后或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 十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昆初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 88 号 联系人:江萍 电话:027-8769441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报送核查材料及咨询电话:021-54034208、021-54033647 发行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9 月 6 日 3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22 9 6 36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9 6 年 月 日 37 附件: 信科移动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员名单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 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员工 实际缴款金 持有资管计 劳动关系所属 序号 姓名 职务 类别 额(万元) 划比例 公司 1 孙晓南 总经理 高管 350 2.09% 信科移动 2 田宇兴 副总经理 高管 260 1.55% 信科移动 副总经理、财务总 3 江萍 高管 200 1.19% 信科移动 监、董事会秘书 4 朱宇霞 副总经理 高管 200 1.19% 信科移动 5 李凯钢 副总经理 高管 200 1.19% 信科移动 6 马军 副总经理 高管 300 1.79% 信科移动 7 孙韶辉 副总经理 高管 300 1.79% 信科移动 8 余道敏 副总经理 高管 300 1.79% 信科移动 9 蔡鑫 副总经理 高管 200 1.19% 信科移动 10 唐家武 副总经理 高管 300 1.79% 信科移动 11 王新民 副总经理 高管 200 1.19% 信科移动 12 于继龙 副总经理 高管 300 1.79% 信科移动 核心 13 张焱 高级顾问 200 1.19% 信科移动 员工 核心 14 刘毅 高级顾问 200 1.19% 信科移动 员工 王新民 核心 15 (西 高级顾问 员工 200 1.19% 大唐移动 安) 核心 16 王映民 首席科学家 300 1.79% 大唐移动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17 周世军 100 0.60% 信科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18 王志勇 100 0.60% 虹信科技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19 邓鸿威 10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总经理 员工 38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0 白天 100 0.60% 烽合智达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1 杨鹏 150 0.89%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2 付永魁 100 0.60%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核心 23 蔡月民 副总工程师 100 0.60% 大唐移动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24 王俊 100 0.60% 虹信科技 总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25 孙长果 100 0.60% 大唐移动 总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26 郑震铎 10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27 李家和 12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28 孙华荣 10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29 庞铸 12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0 彭渝 10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1 李楠楠 110 0.66%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2 罗昕 10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3 郭全成 10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4 耿辉 140 0.84%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5 王黎 100 0.60% 虹信科技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高 核心 36 徐红波 100 0.60% 虹信科技 级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7 凌海辉 100 0.60% 虹信科技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38 尚雁秋 10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高 核心 39 郭剑虹 120 0.72% 虹信科技 级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40 李淑玲 100 0.60%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39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41 李沛 10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42 武兴 10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43 张士博 100 0.60%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核心 44 肖伟明 武汉虹服总经理 200 1.1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45 唐庆 武汉虹服副总经理 160 0.95%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46 叶娇龙 武汉虹服副总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47 陈祥 武汉虹服副总经理 150 0.8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48 齐同玉 武汉虹服副总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49 舒仁章 武汉虹服区域总监 12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0 柳橙 武汉虹服区域总监 130 0.78% 武汉虹服 员工 武汉虹服总经理助 核心 51 田野 150 0.89% 武汉虹服 理 员工 核心 52 陈臻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50 0.8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3 王子瑞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4 张亮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60 0.95%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5 张国平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50 0.8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6 王俊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2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7 卢则南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30 0.78%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8 刘林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59 徐春雷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30 0.78%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0 李凯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200 1.1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1 魏伟 武汉虹服区域总监 200 1.19% 武汉虹服 员工 40 核心 62 王琪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3 李龙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4 肖凌宇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5 张正平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6 田浩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200 1.1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7 王寿山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2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8 杜建新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69 姚丽珂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0 胡笳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1 任建文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2 陶继虎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3 杨雷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50 0.8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4 高承平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5 李虎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6 潘俊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50 0.8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7 刘鸿昱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8 陈建平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79 李恒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0 李振兴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1 张文强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2 时长征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200 1.19% 武汉虹服 员工 41 核心 83 龙保会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4 刘国鹏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5 全坤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6 肖银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7 郭亮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8 李明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89 周秀川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40 0.84%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0 康光健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70 1.01%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1 王晓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2 高峰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3 郑海玉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60 0.95%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4 张浩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200 1.19%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5 李志刚 武汉虹服区域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6 杨方玉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7 石建龙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8 李超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99 王浩浩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0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武汉虹服财务部总 核心 100 钟山 120 0.72% 武汉虹服 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财务部经 核心 101 林丹 130 0.78% 武汉虹服 理助理 员工 武汉虹服财务部副 核心 102 邹卫庆 160 0.95% 武汉虹服 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项目运营 核心 103 刘克荣 100 0.60% 武汉虹服 部经理 员工 42 武汉虹服项目运营 核心 104 赵清 110 0.66% 武汉虹服 部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项目运营 核心 105 高振杰 130 0.78% 武汉虹服 部副经理 员工 核心 106 肖志锋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12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武汉虹服销售部副 核心 107 王春雷 150 0.89% 武汉虹服 经理 员工 核心 108 童臻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100 0.60% 虹服软件 员工 核心 109 颜晓曦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100 0.60% 虹服软件 员工 核心 110 王金浩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110 0.66% 虹服软件 员工 核心 111 李丹江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100 0.60% 虹服软件 员工 武汉虹服供应链管 核心 112 但国良 100 0.60% 武汉虹服 理部总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供应链管 核心 113 徐卓尔 100 0.60% 武汉虹服 理部经理 员工 核心 114 邱磊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100 0.60% 虹服软件 员工 武汉虹服总经理助 核心 115 刘俊 100 0.60% 虹服软件 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16 刘立明 170 1.01% 虹服软件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部经 核心 117 钟卫为 100 0.60% 武汉虹服 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部经 核心 118 赵桥 110 0.66% 武汉虹服 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19 杨定义 100 0.60%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20 胡西平 100 0.60%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综合管理 核心 121 黄文早 110 0.66% 武汉虹服 部总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战略市场 核心 122 杨彬 100 0.60% 武汉虹服 部总经理 员工 核心 123 桂学钧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160 0.95%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24 彭晋文 武汉虹服高级经理 170 1.01% 武汉虹服 员工 合计 16,760 100.00% - 43 注:1、最终认购股数待 2022 年 9 月 13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下同。 2、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在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3、大唐移动、大唐移动西安分公司、烽合智达、虹服软件、武汉虹服、虹信科技的公司分别系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武汉烽合智达信息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武汉虹服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虹信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的简称,均为发行人子公司,下同。 4、信科移动 1 号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2、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员工 拟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持 签署劳动合同 序号 姓名 职务 类别 (万元) 有比例 主体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1 李文 120 0.79%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2 王尤 120 0.79% 大唐移动西安 副总经理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3 徐黎 100 0.66% 大唐移动 产品管理部经理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4 张承政 100 0.66% 大唐移动 系统工程部经理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5 姬玉 120 0.79%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6 刘龙山 100 0.66%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7 田亮 100 0.66%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8 孔峰 100 0.66%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9 崔士津 200 1.32%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10 栾彧君 100 0.66%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核心 11 陈伟 财务部总经理 100 0.66%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2 陈淑辉 财务部副总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3 柯雯 财务部副经理 100 0.66%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4 魏映洁 财务部经理 100 0.66%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 高红利 财务部高级专员 150 0.99%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6 江鹏 采购中心副总经理 100 0.66% 虹信科技 员工 44 核心 17 谢玉斌 采购中心总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8 杨柳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9 宫丽红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0 刘艳雷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计划 核心 21 樊聪 200 1.32% 大唐移动 工程师 员工 核心 22 赵瑾波 创新中心副总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3 肖国军 创新中心副总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4 全海洋 创新中心二级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系统研究高级技术 核心 25 康绍莉 专家、核心技术人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员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26 黄远芳 100 0.66%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党委办公室副总经 核心 27 余诗豹 140 0.92% 虹信科技 理 员工 核心 28 石海虹 党委办公室总经理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董事会办公室证券 核心 29 章怀柯 100 0.66% 虹信科技 事务经理 员工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核心 30 陈芳颖 100 0.66%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核心 31 陈俊涛 180 1.19% 虹信科技 副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 核心 32 院泽嘉 100 0.66%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产品线 核心 33 邢立强 200 1.32% 大唐移动 副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市场部 核心 34 李彪 100 0.66% 大唐移动西安 副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产品线 核心 35 倪伟 100 0.66% 大唐移动 副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36 方敏 100 0.66% 虹信科技 副总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37 杨波 100 0.66%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45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38 杜新元 100 0.66% 大唐移动西安 副总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39 郑晓龙 140 0.92% 虹信科技 销售部副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40 偏许伟 11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项目部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41 陕星 110 0.72% 大唐移动 销售部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42 伍鹏 11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销售部副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43 刘祝胜 100 0.66% 大唐移动 销售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44 孔雷 100 0.66% 大唐移动 销售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45 张瑞 110 0.72% 大唐移动 销售经理 员工 基建项目部副总经 核心 46 林静 140 0.92% 虹信科技 理 员工 纪检审计办公室副 核心 47 张卓琳 100 0.66% 虹信科技 总经理 员工 科技发展部高级专 核心 48 陈丽娜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核心 49 蒋珀 客服中心总经理 150 0.99%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50 黄志伟 客服中心副总经理 110 0.72% 大唐移动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51 汪祥 120 0.79% 大唐移动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业务部经 核心 52 孙中亮 100 0.66%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53 任争飞 150 0.99% 大唐移动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业务部经 核心 54 莫莉 140 0.92% 上海大唐 理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55 曾亮 100 0.66% 上海大唐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业务部经 核心 56 王嵩 100 0.66% 上海大唐 理 员工 客服中心业务部经 核心 57 龚伟 100 0.66% 上海大唐 理 员工 核心 58 陈峰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100 0.66% 上海大唐 员工 46 核心 59 魏翔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100 0.66%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60 祝世宁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61 祝健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110 0.72%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62 游睿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100 0.66%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63 王永宏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110 0.72%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64 刘献玲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180 1.19%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65 蒿淑焕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66 万芳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人力资源部高级专 核心 67 陈杰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核心 68 张民 上海大唐副总经理 100 0.66%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69 王叶青 上海大唐业务总监 100 0.66% 上海大唐 员工 上海大唐产品拓展 核心 70 林艺 100 0.66% 上海大唐 部总经理 员工 核心 71 门华江 上海大唐产品总监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72 王升 上海原动力总经理 100 0.66% 上海原动力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总经 核心 73 赵力 100 0.66% 虹信科技 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副总 核心 74 王靖 100 0.66%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副总 核心 75 宋惠忠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副总 核心 76 陈博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副总 核心 77 左博海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78 廖城刚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79 刘升 130 0.86% 虹信科技 处首席代表 员工 47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0 黄大培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1 王俊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2 李茵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销售 核心 83 陶郢 150 0.99% 虹信科技 管理部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4 冷冰 110 0.72%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5 王安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6 张鹏 100 0.66% 虹信科技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7 朱军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88 刘康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国际 核心 89 吴晗 140 0.92% 虹信科技 销售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90 段存明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91 王桥 100 0.6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92 宋金海 200 1.32%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93 王震 100 0.66% 大唐移动 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94 丛海林 100 0.66% 大唐移动 部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95 刘福长 100 0.66%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96 韩浩 200 1.32%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97 刘扬 100 0.66% 大唐移动 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业务 核心 98 刘振涛 200 1.32% 大唐移动 部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99 周迅 200 1.32%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00 贾真真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48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01 刘明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02 甄英彪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03 何欣忆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04 程旭 100 0.66%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05 刘金山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06 王超 200 1.32%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07 向伟 100 0.66% 虹信科技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08 段春虎 150 0.99%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09 杨荣 150 0.99%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10 郭长旺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11 赵强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副总经 核心 112 李帛远 100 0.66% 虹信科技 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产品线 核心 113 石萌 100 0.66%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测试部 核心 114 熊南金 120 0.79%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市场经 核心 115 龚明 100 0.66% 虹信科技 理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总 核心 116 陈作 100 0.66%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副 核心 117 许伟 100 0.66%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信 核心 118 陈龑 130 0.86% 虹信科技 息安全经理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高 核心 119 刘奕民 100 0.66% 大唐移动 级专员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高 核心 120 尚敬 100 0.66% 大唐移动 级专员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高 核心 121 廖镭鸣 100 0.66% 大唐移动 级专员 员工 49 战略市场部高级专 核心 122 周禄江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核心 123 黄申欣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100 0.66% 上海原动力 员工 综合办公室副总经 核心 124 马晓霞 100 0.66%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综合办公室高级专 核心 125 王兵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综合办公室高级专 核心 126 张迪 100 0.66%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127 牛纲 150 0.99% 大唐移动 部副总经理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128 王文清 150 0.99% 大唐移动 部总经理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129 武瀚林 130 0.86% 大唐移动 部产品开发部经理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130 王策 100 0.66% 大唐移动 部资深工程师 员工 核心 131 张祖禹 大唐联仪总经理 150 0.99% 大唐联仪 员工 大唐联仪营销中心 核心 132 孙峻峰 200 1.32% 大唐联仪 副经理 员工 合计 15,180 100.00% - 注:1、大唐联仪、上海大唐、上海原动力分别系大唐联仪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 限公司、上海原动力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简称,均为发行人子公司,下同。 2、信科移动 2 号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3、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员工 拟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持 签署劳动合同 序号 姓名 职务 类别 (万元) 有比例 主体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1 陈剑 50 0.60%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2 梅俊蓉 40 0.48%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3 王希 50 0.60%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4 王利 70 0.84%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副 核心 5 吴建峰 40 0.48%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6 欧文军 40 0.48% 虹信科技 级经理 员工 50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7 刘蓉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8 景滨 50 0.60%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9 郭高波 80 0.96%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总 核心 10 陈金涛 50 0.60% 大唐移动 经理助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1 王文静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2 彭强 60 0.72%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3 刘兵章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4 伍坚 60 0.72%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5 肖鲜贵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6 吴跃峰 60 0.72%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7 徐冲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8 林坤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19 刘明亮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0 杨世民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1 冯亮 50 0.60%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2 刘龙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3 郭晴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4 秦永亮 60 0.72%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5 任强 70 0.84%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6 韩森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7 王玉财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51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8 陈耕雨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29 谢立群 40 0.48% 大唐移动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0 张立东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1 张百全 70 0.84%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2 李彦斌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3 王雅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4 吕志斌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5 马川 70 0.84%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6 石葵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7 张培良 90 1.0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8 柴新旺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39 刘春 80 0.96%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40 曾宪铎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41 樊鑫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42 赵晗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43 刘丞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44 张继坤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二 核心 45 史选平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级经理 员工 核心 46 段滔 射频高级专家 50 0.60% 大唐移动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解 核心 47 方乐明 40 0.48% 大唐移动 决方案专家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48 李裕国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52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49 李楠 60 0.72%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0 王曦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1 韩冰 60 0.72%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2 何珂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3 刘福增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4 李翔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5 修凯 70 0.84%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6 霍玉杰 5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7 张弛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8 李涛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59 陈怡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0 沈宇川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1 田山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2 徐大为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63 施秉莉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4 柯依群 40 0.48% 上海大唐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5 潘晟 50 0.60% 虹信科技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6 柴烨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7 崔又月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8 王健康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69 王璐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53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0 李弋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1 王艳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2 熊忠元 60 0.72% 虹信科技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3 陈鹏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4 屈红亮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5 王超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6 刘战涛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7 马亮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8 林伟阳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79 樊涛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80 高利虹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1 朱广超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2 靳伟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3 张晓艳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4 郭家冰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5 王艳强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86 王丽萍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7 包檠之 60 0.72%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8 蒋锴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89 周中志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90 童伟 70 0.84% 信科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54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91 刘华玲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92 马宏武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93 刘钰菡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94 王辉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95 孟倩倩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96 华虎军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97 程岳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98 王杰丽 110 1.32%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99 刘满朝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00 耿良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1 冯严峰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2 张艾艾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3 祁鑫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4 高瑞兵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05 陈印锋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06 凌章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7 李孝兵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8 董铁全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09 张鹏飞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10 刘玮 40 0.48% 信科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11 丁阳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55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12 李国静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13 王建新 50 0.60%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14 倪慧娟 50 0.60%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15 王海瑞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16 郭正飞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17 崔晨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18 牟超 50 0.60%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19 郭东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20 张义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1 杨桢 50 0.60%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22 刘浩楠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3 袁春民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4 周学鹏 40 0.48% 烽合智达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5 王士喜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6 康意恒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7 张力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28 张卫国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29 黄建平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高 核心 130 张绍楷 40 0.48% 大唐移动 级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31 韩昌祖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2 田芳芳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56 移动通信事业部资 核心 133 陈益浩 40 0.48% 大唐移动 深工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4 李斌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5 王治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6 韦纪刚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7 王彬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8 翟军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39 董思晗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0 王虹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1 谢沛欣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2 李亚通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3 梁睿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4 宋柏青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5 孙益禄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6 魏林明 40 0.48% 大唐移动 程师 员工 移动通信事业部工 核心 147 冯大卫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核心 148 胡志勇 武汉虹服副总经理 5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49 李文生 武汉虹服区域总监 40 0.48%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0 舒新才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5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1 刘薇薇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5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2 张智 武汉虹服省份总监 70 0.84%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3 杨焕龙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6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57 核心 154 赵毅 武汉虹服项目经理 80 0.96%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5 袁春健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80 0.96%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6 王锐雄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6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7 朱立俊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40 0.48%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8 徐魁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6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59 马青春 武汉虹服客户经理 40 0.48%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60 霍亮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5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武汉虹服项目运营 核心 161 王强 40 0.48% 武汉虹服 部副经理 员工 核心 162 邓伶俐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40 0.48% 武汉虹服 员工 武汉虹服项目运营 核心 163 赵晟 50 0.60% 武汉虹服 部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销售部经 核心 164 柳毅 40 0.48% 武汉虹服 理 员工 武汉虹服供应链管 核心 165 邢伟 40 0.48% 武汉虹服 理部经理 员工 核心 166 乔红兰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60 0.72% 武汉虹服 员工 核心 167 袁霄 武汉虹服高级专员 50 0.60% 武汉虹服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68 夏世念 40 0.48%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69 梁振 40 0.48% 虹服软件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70 赵莹莹 40 0.48%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71 陈丹 40 0.48% 虹服软件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72 杨凯 50 0.60%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73 贾卡乐 40 0.48%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74 石云 40 0.48%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58 武汉虹服研发部总 核心 175 黄晓艳 60 0.72% 武汉虹服 经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部经 核心 176 孙含福 40 0.48% 武汉虹服 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部经 核心 177 蔡航 40 0.48% 武汉虹服 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部经 核心 178 杨晶 40 0.48% 虹服软件 理 员工 武汉虹服研发工程 核心 179 张重齐 40 0.48% 武汉虹服 师 员工 核心 180 吴恒 上海大唐副总经理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合计 8,360 100.00% - 注:信科移动 3 号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4、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员工 拟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持 签署劳动合同 序号 姓名 职务 类别 (万元) 有比例 主体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1 张岩 50 0.60% 大唐移动 产品开发部经理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2 魏高荣 40 0.48%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3 周正兰 40 0.48%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4 沈坤花 40 0.48%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5 赵永亮 40 0.48% 大唐移动 部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6 王辉 60 0.72%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7 武文奇 40 0.48% 大唐移动 资深工程师 员工 5G 智能应用业务部 核心 8 胡博 50 0.60% 大唐移动 副总工程师 员工 核心 9 裴鹏 财务部副总经理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0 刘伟 财务部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1 彭庆聪 财务部经理 60 0.72% 大唐移动 员工 59 核心 12 薛红莲 财务部高级专员 60 0.72%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3 吴昌智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4 熊为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 郭金伟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6 姚妙珺 采购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计划 核心 17 何超群 40 0.48% 虹信科技 工程师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计划 核心 18 张宏伟 50 0.60% 大唐移动 工程师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采购 核心 19 李丹丹 40 0.48% 虹信科技 工程师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采购 核心 20 梁学杰 40 0.48% 虹信科技 工程师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采购 核心 21 鲁林 40 0.48% 虹信科技 工程师 员工 采购中心高级采购 核心 22 贺建龙 40 0.48% 虹信科技 工程师 员工 核心 23 索士强 创新中心副总经理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创新中心总经理、 核心 24 王可 50 0.60% 大唐移动 核心技术人员 员工 核心 25 王胡成 创新中心二级经理 50 0.60%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6 高雪娟 创新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7 秦海超 创新中心二级经理 50 0.60%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8 艾明 标准资深工程师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29 徐晖 创新中心技术总监 50 0.60% 大唐移动 员工 创新中心标准技术 核心 30 曾二林 40 0.48% 大唐移动 专家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1 熊春山 60 0.72%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2 梁靖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60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3 谌丽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4 张大钧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5 邓强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6 孙建成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高级工程 核心 37 侯云静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8 周巍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39 胡渭琦 70 0.84%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核心 40 傅婧 创新中心工程师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41 韩波 50 0.60%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42 赵亚利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高级工程 核心 43 彦楠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高级工程 核心 44 司倩倩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高级工程 核心 45 王浩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高级工程 核心 46 吴立臣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创新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47 任晓涛 40 0.48% 大唐移动 师 员工 党委办公室党建文 核心 48 徐涛 40 0.48% 大唐移动 宣经理 员工 党委办公室高级专 核心 49 何秀苹 50 0.60%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党委办公室高级专 核心 50 刘晨晨 40 0.48%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党委办公室高级专 核心 51 郑文佳 40 0.48%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 核心 52 黄义军 70 0.84% 虹信科技 理 员工 董事会办公室高级 核心 53 唐亮 40 0.48% 虹信科技 专员 员工 61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核心 54 宫艳芳 50 0.60%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核心 55 杨岚君 40 0.48%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核心 56 蔡昶薇 50 0.60% 大唐移动 专利经理 员工 法律与知识产权部 核心 57 乌娜 40 0.48% 大唐移动 专利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 核心 58 张军会 50 0.60%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副总经 核心 59 赵霞 60 0.72%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运营商 核心 60 刘伟 50 0.60% 大唐移动 务部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产品线 核心 61 赵荣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副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技术支 核心 62 常永东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持部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产品线 核心 63 袁铁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副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产品线 核心 64 邹小龙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副经理 员工 国际业务部资深工 核心 65 郭俊利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国际业务部资深工 核心 66 汪江波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国际业务部资深工 核心 67 蒋仲鹏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程师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68 赵巍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市场部经理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69 王树立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总工程师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70 郭庆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解决方案专家 员工 行业信息化事业部 核心 71 王忠利 40 0.48% 大唐移动 销售经理 员工 纪检审计办公室副 核心 72 张晨光 40 0.48%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纪检审计办公室高 核心 73 伍博男 40 0.48% 虹信科技 级专员 员工 科技发展部副总经 核心 74 李国庆 50 0.60%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62 核心 75 李东宇 客服中心副总经理 50 0.60%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76 李荣国 客服中心副总经理 50 0.60% 上海大唐 员工 客服中心项目部经 核心 77 李春生 70 0.84%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78 李楠 50 0.60% 大唐移动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79 陈秋琳 40 0.48% 大唐移动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80 徐军航 40 0.48% 大唐移动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81 朱连波 80 0.96% 大唐移动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82 杨瑞 40 0.48% 上海大唐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区域服务 核心 83 刘扬 70 0.84% 上海大唐 总监 员工 客服中心业务部经 核心 84 李铁钧 70 0.84% 上海大唐 理 员工 核心 85 邓松 客服中心项目主管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86 黄恩进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87 蔡栋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88 王书涛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50 0.60%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89 李盛忠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90 张勇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50 0.60%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91 郑伟 客服中心服务经理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92 李诣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60 0.72% 虹信科技 员工 人力资源部副总经 核心 93 郭佳蓓 60 0.72% 大唐移动 理 员工 核心 94 陈壁辉 人力资源部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人力资源部高级专 核心 95 尹丽 40 0.48% 大唐移动 员 员工 63 上海大唐采购管理 核心 96 商国祥 60 0.72% 上海大唐 部总经理 员工 上海大唐财经管理 核心 97 郭宇 40 0.48% 上海大唐 部副总经理 员工 上海大唐综合管理 核心 98 石春艳 40 0.48% 上海大唐 部总经理 员工 核心 99 徐斌 上海大唐高级专员 60 0.72%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100 张晓岚 上海大唐高级专员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101 何晓倩 上海大唐高级专员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核心 102 毛晨烨 上海大唐高级专员 40 0.48% 上海大唐 员工 深圳信科移动副总 核心 103 肖凯 40 0.48%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副总 核心 104 徐武 50 0.60% 虹信科技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副总 核心 105 张暾宇 40 0.48% 虹信科技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06 卢林 40 0.48%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大项 核心 107 刘剑 40 0.48% 虹信科技 目部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08 叶辉 50 0.60%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09 邵业孔 60 0.72%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0 张忠武 40 0.48% 虹信科技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1 贺志峰 40 0.48% 虹信科技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商务 核心 112 罗银花 60 0.72% 虹信科技 管理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3 陈勇兰 50 0.60%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4 崔步卿 40 0.48%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5 肖佳 40 0.48%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6 蔡振凯 80 0.96% 信科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64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17 陈宇明 60 0.72% 大唐移动 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区域 核心 118 陈松 50 0.60% 大唐移动 市场总监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19 李黎 40 0.48%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20 吴英书 40 0.48%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区域 核心 121 李安阳 60 0.72% 大唐移动 市场总监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22 卓明 50 0.60%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23 朱泽冲 40 0.48%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24 胡鑫 40 0.48% 大唐移动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25 吴国铖 40 0.48% 大唐移动 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业务 核心 126 唐胜 60 0.72% 大唐移动 部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27 毛哲 50 0.60% 大唐移动西安 部副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业务 核心 128 田玲玲 60 0.72% 大唐移动 部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29 王东锋 50 0.60%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代表 核心 130 王栋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处首席代表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31 宋歌 40 0.48%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32 伊林枝 40 0.48%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客户 核心 133 张振俊 40 0.48%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34 常璐 60 0.72%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市场营销中心市场 核心 135 刘国法 50 0.60% 大唐移动 经理 员工 核心 136 杨耀庭 天馈事业部总经理 40 0.48% 信科移动 员工 天馈事业部副总经 核心 137 曲鑫 40 0.48% 信科移动 理 员工 65 天馈事业部产品线 核心 138 万丰 40 0.48%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运营管 核心 139 刘敏 40 0.48% 虹信科技 理部经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市场部 核心 140 张杰 40 0.48% 信科移动 经理 员工 天馈事业部高级工 核心 141 丁晋凯 40 0.48% 信科移动 程师 员工 天馈事业部市场经 核心 142 赵爽 60 0.72% 信科移动 理 员工 核心 143 林增勇 天馈事业部工程师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44 肖尔佳 天馈事业部工程师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天馈事业部高级专 核心 145 周玲 40 0.48% 虹信科技 员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副 核心 146 何敏 40 0.48% 虹信科技 总经理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副 核心 147 王红梅 40 0.48% 大唐移动 总经理 员工 运营与信息化部应 核心 148 王正航 40 0.48% 大唐移动 用服务经理 员工 核心 149 姚睿 战略市场部经理 60 0.72%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50 陈翠 战略市场部经理 40 0.48% 大唐移动 员工 核心 151 甘洪文 制造中心总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2 张伟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3 丁锋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4 刘碧晖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5 蒋浩杰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50 0.60%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6 金大会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50 0.60%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7 曾易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58 谢光炜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66 核心 159 郭鹏 制造中心二级经理 40 0.48% 上海原动力 员工 制造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160 周小诗 90 1.08% 虹信科技 师 员工 制造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161 陈谦益 40 0.48% 虹信科技 师 员工 制造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162 田万智 40 0.48% 虹信科技 师 员工 制造中心资深工程 核心 163 王永 50 0.60% 虹信科技 师 员工 核心 164 殷铮 制造中心高级专员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65 汪洋 制造中心物流主管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66 施秋波 综合办公室总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67 蒲冬梅 综合办公室经理 40 0.48% 虹信科技 员工 核心 168 段萍 综合办公室副经理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员工 核心 169 任更新 综合办公室副经理 60 0.72% 大唐移动西安 员工 综合办公室高级专 核心 170 赵吉英 80 0.96% 大唐移动西安 员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171 任伟 40 0.48% 大唐移动西安 部市场部经理 员工 5G 新技术应用业务 核心 172 徐世勋 40 0.48% 大唐移动 部资深工程师 员工 核心 173 李孟喜 大唐联仪副总经理 40 0.48% 大唐联仪 员工 核心 174 范淑玲 大唐联仪副总经理 40 0.48% 大唐联仪 员工 大唐联仪产品线总 核心 175 丁立曼 60 0.72% 大唐联仪 监 员工 大唐联仪研发部经 核心 176 尚祖智 40 0.48% 大唐联仪 理 员工 大唐联仪客服中心 核心 177 叶辉平 60 0.72% 大唐联仪 副经理 员工 大唐联仪研发部经 核心 178 陈军 40 0.48% 大唐联仪 理 员工 大唐联仪客服中心 核心 179 储鹏 40 0.48% 大唐联仪 工程师 员工 合计 8,300 100.00% - 67 注:信科移动 4 号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