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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北京煜邦电
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兴业证券完成持续督
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
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煜邦电力签订《持续督导协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和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等方式,了解煜邦电力经营情况,
                                                      对煜邦电力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在持续督导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2021 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在持续督导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期 间 未发 生 违法 违规 或 违背 承诺 等 事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项。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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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2021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煜邦电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力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煜邦电力依照相关规定健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 荐 机构 对 煜邦 电力 的 内控 制度 的 设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煜邦电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    力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了 有 效执 行 ,能 够保 证 公司 的规 范 运
                                                      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煜邦电力严格执行信息披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保荐机构对煜邦电力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    所报告的问题事项。
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1 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及其控股股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1 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及其控股股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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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2021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煜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邦电力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报告的情况。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2021 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未发生相关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   情况。
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
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
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
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2021 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不存在需要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   专项现场核查的情形。
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
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技术创新的风险

    随着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目标的提出,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成为实现前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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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基础,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提升电网信息平台承载能力和业务应用水

平成为电力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公司业务与电力物联网、数字南网建设高度相
关,为紧抓电力物联网和数字南网建设的历史机遇,公司加大科研投入,在大力拓展智
能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研发创新的同时,巩固现有智能电力产品的技术研发。在智能
巡检和信息化服务领域着重推进“空天地一体化”智能巡检解决方案和基于电网端的综
合大数据服务系统,在智能用电产品方面重点推进满足新一代智能电网建设的智能硬件

产品的研发。未来若公司在研发产品细分类别发展方向出现偏差,且不能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及时推出新的产品系列或者选择新的技术路线,将出现产品研发失败的情形,导
致研发资源浪费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类企业以及其他非电网企业。

    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向行业企业采购产
品和服务,行业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新进入者不断
增加及现有市场参与者经营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公司产品在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领域具有先发优势,但随着国家电力物联网建
设和特高压领域的加速投资,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作为发电和变电侧重要的厂站终
端,在迎来行业高景气周期后,或将面临投资周期性风险。

    在智能巡检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由于对技术能力和行业经验要求较高且涉及国家
能源数据安全,门槛较高。当前,我国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领域尚处于起步阶
段,行业渗透率较低。公司在智能巡检和电网信息化服务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先发优势,
但随着行业政策指引的逐步落地,可能会涌现出较多新的市场参与者,增加行业的竞争

风险。未来若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并扩大在行业的市场份额,将有可能在激烈的
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及供应量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智能电力产品领域所需原材料主要为芯片、继电器、PCB 板及一些非标部
件。受海外疫情影响、国际贸易环境变化、芯片下游应用市场需求增加等因素的影响,
全球晶圆供应量不足,导致芯片供应商产能普遍进入紧张的周期。若上游行业供应量持

                                     4
续不足,公司将出现延期向客户交付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攀升的情况,对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122.05           7,401.36               50.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74         -1,484.5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0.67         -1,664.82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23         -4,361.21              不适用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 6 月末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443.30          54,980.30               40.86%

总资产                                  105,019.74          88,484.99               18.69%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2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0.1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02             -0.13              不适用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3             -3.13   增加 2.60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0.57             -3.51   增加 2.94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99             18.70    增加 1.29 个百分点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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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122.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20.69 万元,

涨幅 50.27%。2020 年一季度,公司将生产基地搬迁至浙江嘉兴,原北京昌平生产基地不
再使用;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嘉兴生产基地投入运行晚于原计划,导致上年同
期收入较少。

    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分别为-288.74 万元、-310.67 万元,亏损分别较上年同期收窄 1,195.80 万元、1,354.15
万元。公司本期亏损收窄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生产基地搬迁双
重因素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较少;2021 年上半年,上述不利影响因素已基本消除,公
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

    3、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7.23 万元,上年同期为
-4,361.21 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较多所致。

    4、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分别
为-0.02 元/股、-0.02 元/股,上年同期分别为-0.12 元/股、-0.13 元/股,每股收益亏
损减少主要系本报告期亏损减少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5、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0.53%、-0.57%,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 2.60 个百分点、2.94 个百分
点,主要系本报告期亏损减少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9.99%,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加大智能巡检、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等领域的研发
投入,研发支出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目前,公司已拥有丰富的硬件产品体系,包括智能电表、集中器、转变终端、故障
指示器和电能信息采集与计量装置等;同时,依托于在电力数据分析与软件开发方面的
技术积淀与行业服务经验,成功开展了智能巡检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两类特色业务,根

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经验积累,在智能电力



                                        6
产品、智能巡检、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并依托于核心技术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提供贴合客户实际需求、符合行业趋势的产品与服务。

    公司拥有一支深谙行业技术发展和应用前沿领域的研发技术团队,具备较强的自主
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公司注重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从人才储

备、材料设备等多方面入手,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究开发。公司在长
期发展过程中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严格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程
序。经过多年的市场培育和拓展,公司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
合作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

    综上所述,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上半年度,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2,223.65       1,383.82              60.69%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2,223.65       1,383.82              60.6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99         18.70   增加 1.29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公司注重技术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从人才储备、材料设备等多方

面入手,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的研究开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 2,223.65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19.99%。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加大智能巡检、新一代智能电力产品等领域的研发投入,主

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在专利申报方面,公司本期新获得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9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7 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24 项发明专利,52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 157 项软件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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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4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11.83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88 元,
合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5,941.56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181.94 万元(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59.6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业经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
XYZH/2021BJAA801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已按照相关
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9,415,604.00

减:承销保荐费                                                                   18,156,170.30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位金额                                                        241,259,433.70

加:累计利息收入                                                                     59,792.46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1,319,226.16

    注 1: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当天扣除的承销保荐费 18,156,170.30 元中包含进项税 1,027,707.75 元,
该笔款项应由公司基本账户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注 2:2021 年 6 月 15 日,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5,000 万元活期存款转为通知存款;2021 年 6
月 30 日,通知存款及利息收益已全部收回。

    2021 年上半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存储、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煜邦电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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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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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孟灏                        盛海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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