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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煜邦电力: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688597             证券简称:煜邦电力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 19 号中国蓝星大厦 10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16,974,9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16,974,9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284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284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计松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16,974,994        100          0       0          0       0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16,974,994        100          0       0          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周德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3.01                                               108,684,441                 92.912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晓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3.02                                               107,800,107                 92.156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计松涛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3.03                                               107,800,107                 92.156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黄朝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3.04                                               107,800,107                 92.156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董岩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05                                               107,800,107                 92.1565         是
            非独立董事
            选举霍丽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3.06                                               107,800,107                 92.1565         是
            会非独立董事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金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01                                               107,947,496                 92.2825         是
            独立董事
            选举寇日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4.02                                               107,947,496                 92.2825         是
            会独立董事
            选举杨之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4.03                                               107,947,496                 92.2825         是
            会独立董事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陈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5.01                                               108,094,885                 92.4085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王佳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5.02                                               108,094,885                 92.4085         是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调整公司
1                           44,832,179           100        0           0           0               0
           董事会独立董
       事津贴标准的
       议案
       选举周德勤为
       公司第三届董
3.01                  36,541,626   81.5075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杨晓琰为
       公司第三届董
3.02                  35,657,292   79.5350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计松涛为
       公司第三届董
3.03                  35,657,292   79.5350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黄朝华为
       公司第三届董
3.04                  35,657,292   79.5350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董岩为公
3.05   司第三届董事   35,657,292   79.5350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霍丽萍为
       公司第三届董
3.06                  35,657,292   79.5350
       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金元为公
4.01   司第三届董事   35,804,681   79.8637
       会独立董事
       选举寇日明为
4.02   公司第三届董   35,804,681   79.8637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杨之曙为
4.03   公司第三届董   35,804,681   79.8637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默为公
       司第三届监事
5.01                  35,952,070   80.1925
       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
       选举王佳艺为
       公司第三届监
5.02                  35,952,070   80.1925
       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议案 1、3、4、5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议案 1、3、4、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朝霞、沈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